(新加坡訊)3名司機涉死亡車禍昨早被控誤殺,其中2人涉嫌在快速公路飆車,車速一度高達每小時192公里,一人撞飛摩哆騎士,一人的車子碾過騎士,導致對方死亡。
這3名涉及死亡車禍的男子陳永仁(35歲)、陳廷輝(33歲)和呂先豪(35歲)昨早在誤殺罪名下被提控。
其中一起車禍發生在2024年1月14日凌晨約1時54分,地點是中央快速公路往實里達快速公路。案發時兩輛汽車和一輛摩哆發生碰撞,導致31歲的男騎士當場死亡。
調查揭露,2名涉案的男子陳廷輝和呂先豪涉嫌在公路上飆車,他們的車速一度分別高達每小時170公里和192公里,遠超肇事路段每小時90公里的法定限速。兩人事後被逮捕,駕照也被立即吊銷。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控狀,陳廷輝被指在快速公路危險駕駛,以高達每小時192公里的車速與呂善浩飆車,從第四條車道轉到第二條車道,結果撞飛一名摩哆騎士;呂先豪同樣被指危險駕駛,
以高達每小時170公里的車速與陳廷輝飆車,轎車碾過被撞飛的摩哆騎士。
根據刑事法典第304(b)節條文,誤殺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15年,或罰款,或鞭刑,或以上各種刑罰的組合。
警方強調,嚴厲看待危險駕駛的行為,且這類不負責任的行為可能造成致命後果。警方說,任何涉及嚴重違規行為的司機,都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依法受到最嚴厲的制裁。
警方提醒所有公路使用者,務必負責任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並把所有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放在首位。 (人名音譯)

被告陳廷輝。(海峽時報)

被告呂先豪。(取自網絡)

被告陳永仁。(海峽時報)
嫌犯從頭包到腳
兩名被告都有聘請律師,其中一人抵達法庭時,從頭包到腳。
被告陳廷輝周二早抵達法庭時,穿著條紋襯衫,不僅戴著帽子,還戴著口罩和墨鏡。
其代表律師在庭上說,仍需時間接受指示,申請將案件展期,陳廷輝獲准以1萬5000元保釋。
另一名被告呂先豪的律師也說,需要接受指示,他最後同樣獲准以1萬5000元保釋。
根據網上資料,呂先豪和妻子一同經營網店,直播賣貨。他們的面子書專頁顯示,他們也在其他社媒平台等經營生意。
原控危險駕駛 改控誤殺
在另一宗法庭案,35歲男司機涉嫌酒駕並逆向行駛,在撞飛腳車騎士後還逃離現場,騎士送院後不治,原被控危險駕駛的男子周二早改控誤殺。
警方指出,這起車禍發生在2023年12月19日清晨約5時,地點是尼誥大道往基里瑪路方向。警方接獲通報,指一輛汽車和一輛腳踏車發生致命碰撞。45歲男腳踏車騎士在昏迷狀態下送院,最終不治。
調查揭露,35歲的司機涉嫌酒後駕駛,逆向行駛撞上騎士。他肇事後沒有提供任何援助就逃離現場。警方在事發16小時內確認並逮捕這名男子,他的駕照立刻被吊銷。
肇事男子陳永仁早前原本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但警方在檢討案件後,決定將控狀修改為刑罰更嚴重的誤殺罪。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酒駕,撞飛一名45歲的英國籍男子巴斯拉·拉詹星,導致他死亡。
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資料顯示,被告也面對其他的控狀,當中包括妨礙司法公正、蓄意傷人、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和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等等。
其中一個控狀顯示,被告在2024年5月14日凌晨2時25分,在烏節路對一人拳打腳踢,導致對方面部擦傷、左二頭肌腱撕裂、左肩、左肋骨和左骨盆挫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