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恩強在3月28日突然入院,原定周三(4月1日)開始服刑,獲准延至周四(2日)下午3時前到國家法院報到。 (檔案照片
(新加坡訊) 新加坡「燃油大王」林恩強(84歲)原定周三(4月1日)入獄,但他在前一天深夜向法院提出延期服刑的申請,獲准周四下午3時前到法院報到服刑。
林恩強今年3月上訴至高庭要求法外開恩判坐牢一天或像征性刑罰被駁回,但17年半的刑期獲減至13年半。他的代表律師以因視力模糊和背部疼痛等問題得重新做身體檢查為由,申請讓林恩強延期至4月1日開始服刑,獲得法庭批准。不過,林恩強在3月28日突然因呼吸困難入院。
新加坡法院周回復《聯合早報》詢問時說,林恩強的律師已向法庭提交申請,要求延期服刑。法庭已下令將他的保釋延長至周四下午3時。
換言之,林恩強必須在周四下午3時前到國家法院報到,準備入獄服刑。
林恩強在2020年被控130項包括欺騙、教唆偽造文件與燃油交易合約等控狀,被指控在2019年至2020年之間,欺騙國內外多家金融機構發放逾27億美元資金。
控方以其中3項涉及滙豐銀行、牽扯約1億1100萬美元的罪狀進行審訊。審訊結束後,林恩強被判罪成和坐牢17年又6個月,但他不服判決,向高庭提出上訴。
辯方在上訴時指林恩強身體健康欠佳,並有跌倒風險,嚴重的話可能會喪命。若高庭維持林恩強罪成裁決,希望法官給予司法寬恕,判處象徵性刑罰。
林恩強是興隆集團的創辦人,興隆集團原本是全球最大燃油交易商之一,但因冠病疫情導致油價暴跌和燃料需求驟降,公司財務狀況急速惡化,並於2020年4月申請破產保護。林恩強與子女在2024年12月被宣告破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