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7日訊)39歲已婚女講師與有婦之夫搞外遇,丈夫發現姦情後決定離婚。女講師以為自此可以與情夫雙宿雙飛,無奈情夫不願離開正宮,落得「兩頭空」的女講師後悔莫及,向法庭申請取消離婚裁決但被駁回。
根據新加坡高庭判詞,鬧離婚的男女是一名45歲的無業漢與一名39歲的女講師。兩人在2011年10月結婚,育有一對分別是8歲和6歲的兒女。
男女雙方在2019年9月以分居超過3年為理由,向法院申請離婚,同年10月取得臨時離婚裁決,並且在去年7月取得最終的離婚裁決。豈料,去年9月,即兩人的婚姻關係正式結束的兩個月後,女講師向法庭申請取消離婚裁決。
女講師聲稱,自己當初是在受到壓力的情況下同意申請離婚,她與男方並沒有分居生活長達3年;她也以為丈夫會向法院申請取消臨時離婚裁決,但原來丈夫沒有這麼做。新國家事法院駁回女講師的申請,女講師於是向高庭提出上訴,但同樣被駁回。
高庭法官朱漢德認為,所有事實指向女講師與丈夫已經長時間沒有一起生活,女講師也確實與一名已婚男子搞婚外情。夫妻倆的手機簡訊通話揭露,女講師曾在2018年飛去巴黎與情夫偷情,她在取得臨時離婚裁決後,仍與情夫在一起。
法官指出,根據一段呈堂錄音,在兩人申請離婚的當天,女講師表現得冷靜,甚至是冷漠;她一度告訴丈夫:「無論有沒有他(情夫),我都不會和你在一起。」
不過,兩人申請離婚後,女講師曾發一封電郵給情夫。法官認為,可從這封電郵了解女講師之後為何後悔離婚。根據電郵內容,女講師在申請離婚後,也要求情夫離婚,然後兩人正式在一起,但情夫不肯,這讓女講師感到非常傷心。
法官指出,接下來的幾個月,情夫始終沒有離婚,女講師意識到原來自己離婚後,反而成為別人婚姻的第三者,為此感到後悔,所以才向法院申請撤銷離婚裁決。不過,法官不認為這能成為撤銷裁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