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僱主維達默蒂數次對女傭施暴,被判坐牢3個月3周,以及賠償1200新元。(檔案照,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女傭工作不到一個月,就遭女僱主暴力對待,不僅被猛推至差點跌倒、手臂被抓,還被逼跪在神像前道歉。女僱主被判坐牢3個月3周,以及賠償1200新元。
《聯合早報》報道,女僱主維達默蒂(42歲)面對2項蓄意傷人罪和6項動粗的罪行。她不認罪,經審訊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前日下判。
當年33歲的緬甸籍女傭廷廷昂,在2018年12月15日開始在被告家工作,一個月後逃離住家。
根據控方陳詞,女傭主要負責打掃、煮飯以及照顧被告的兩名孩子。她工作的首兩周並沒有和被告發生衝突,但兩人的關係過後越來越惡劣,被告會因為女傭犯錯而發怒。
女傭出庭供證時敘述,她在短短兩周內共8次遭女僱主虐待。女僱主5次猛推她的胸膛,導致她差點跌倒,其中一次還導致她扭傷背部。
另一次,被告的組屋樓上在進行裝修工程,有水滴下,女傭卻把剛洗好的衣服拿去曬。被告發怒,用力抓女傭的右手臂至出現淤青。
在女傭耳邊大喊 嚇到她大哭
女傭也稱被告曾在她耳邊大喊,嚇得她放聲大哭。被告擔心鄰居聽到,馬上用手捂著她的嘴巴說:「別喊!」
除了對她動粗,女傭稱被告有時會懲罰她跪在神像前不斷道歉,直到被告喊停。
女傭曾嘗試跟被告的丈夫說被告推她,並要求對方把自己送回中介,但對方說把她帶來新加坡工作花了一筆錢,讓她再試3個月。
女傭決定留下,甚至與人力部人員面談時也沒有揭露事實,但被告的行為越來越惡劣,導致她忍無可忍。
2019年1月14日,被告不滿女傭沒把衣服燙好,拿一堆衣服往她身上丟,還用力托起她的下巴,導致她咬傷舌頭。
女傭當天就逃到中介處求助,並在1月17日報警。
被告已針對罪成裁決和判刑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