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女傭從七旬女僱主保險箱偷走6萬多元(逾18萬令吉)的金飾和名表,甚至加入假首飾企圖魚目混珠,被揭發後下跪認錯,前天判監17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是44歲的菲傭若葛琳,她面對5項包括偷竊以及轉移贓物等控狀。受害者是她72歲的老僱主。
老僱主女兒聘被告在位於西部的住家,照顧老僱主夫婦。調查顯示,被告自2021年5月起,便從老僱主的保險箱以及包包偷走首飾。

被告若葛琳。(受訪者提供)

被告當掉的財物收據。(受訪者提供)
被告知道老僱主將保險箱的鑰匙藏在抽屜里,因此犯案後都會將鑰匙放回原處,避免罪行被發現。
由於有當鋪規定女傭只能典當一定數額的首飾,所以被告會托兩名朋友幫忙典當部分贓物,並給對方一點咖啡錢作為酬勞。
被告在2021年5月至今年3月間,一共偷走老僱主21件首飾,當掉其中20件首飾套現1萬7840元(約5萬4000令吉)。此外,被告也偷走3隻總值4萬4950元(約13萬5000令吉)的勞力士名表,以及1760元(約5300令吉)的現金和外幣,總共6萬4670元。
老僱主今年6月7日早上,打開保險箱要取護照時,才發現財物不翼而飛,隨即報警。
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並成功取回所有被當掉的首飾和名表。
被告為表悔意,也安排家人將兩隻名表歸還給老僱主。
被告前午求情時眼眶泛淚,對所為感到愧疚,希望向老僱主一家道歉,也希望法官從輕發落,讓她儘快回國與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