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2月7日至20日,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聯同七個陸路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期間共逮捕229名男性及111名女性,年齡介於16至77歲,目前正協助調查,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錢騾」。初步調查顯示,這批嫌犯牽涉超過1,200宗詐騙案,主要類型包括求職詐騙、電商詐騙、投資詐騙、假冒政府官員及假冒親友等,受害人累計損失逾1,020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涉嫌觸犯《刑法典》第420條文的欺詐罪、《防止賄賂及毒品販運等嚴重罪行(利益充公)法令》的洗黑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文規定的無牌經營支付服務業務。根據相關法令,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洗黑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罰款50萬元,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照提供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最高可罰款12萬5,000元,或判處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將嚴正執法,依法處理。公眾切勿為他人提供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此類行為可能使你成為犯罪共犯,一旦帳戶被用於非法活動,將需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各類詐騙手法及防範措施,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詐專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2月20日 晚上9時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