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與兩名同伴相約出海釣魚,大馬船夫擅闖新加坡海域,不僅無視海岸衛隊阻攔,還拒絕服從停船指令,駕駛快艇撞擊海岸衛隊巡邏艇,導致兩名同伴跌入海中。
被告是馬來西亞籍的拉西迪(28歲,譯音),他面對一項非法入境與一項魯莽駕駛快艇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狀,認罪後被判坐牢四個月又六周,外加打鞭三下。
案發時,被告剛以全職身份擔任船夫一個月,租用了一艘配備40馬力引擎的藍色快艇。他與兩名大馬夥伴邱宇華與蘇里納拉揚約定,今年4月18日出海釣魚。

海岸衛隊巡邏艇展開追捕。(檔案示意圖)
當天早上7時30分,3人在柔佛州雙溪馬來由河(Sungai Melayu)的卡基佩朗(Kaki Perang)碼頭會合,之後先到公主港(Puteri Harbour)外海釣魚,並在下午1時15分左右前往莎琳汶島(Pulau Sarimbun)附近水域。
被告明知必須與新加坡海岸保持至少100米距離,卻無視規定,駛入新國海域。
約下午2時許,正在海上巡邏的警察海岸衛隊巡邏艇在莎琳汶島海岸發現被告的快艇。被告見狀驚慌失措,立即加速駛離,企圖逃回大馬水域。巡邏艇隨即開啟警示燈,展開追捕。
儘管海域狹窄、水位淺,被告仍不顧危險,高速航行,試圖擺脫追捕。過程中,快艇撞上巡邏艇左側,導致兩名友人跌入海中。
被告過後協助將兩名夥伴救回船上,海岸衛隊的另一艘巡邏艇也趕到支援,將被告的快艇扣押。
控方指出,被告違反了新加坡的移民法令,且在新加坡海域危險航行,要求判他坐牢四個月又六周外加打鞭四下。
見警拔槍才停船
被告不願停船,直到警員拔槍才就範。
見同伴落水,被告嘗試調頭施救,但巡邏艇上的一名助理警監這時命令被告停止航行。被告未予理會,反而再次駕駛快艇撞向巡邏艇。
被告拒絕配合,助理警監只好拔槍警告,被告這才停船。
在追捕被告的過程中,助理警監的腿部有一道約7公分的擦傷,巡邏艇也輕微損壞。
求情自稱經濟支柱 母與姨媽皆患病
被告求情時說,他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母親患有子宮肌瘤,姨媽也身患疾病。
他表示,兩人分別為56歲與78歲,都依賴他照顧。他也為自己的行為道歉,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被告於事發當天下午被捕,隔日被控上法庭,過後一直被關押。
法庭文件並未說明同行的兩人是否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