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公積金局。(圖:CNA/Calvin Oh)
本地一家實驗室被指沒有為十名員工繳納公積金,被控上庭,人力部正在調查。
中央公積金局和人力部答覆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時表示,知道這家實驗室Reste Laboratories拖欠公積金,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有關當局表示,公積金局已通過執法追回部分拖欠款項,並將繼續跟這家公司跟進,追回剩餘欠款。
根據控狀,Reste Laboratories被指未為十名員工繳納公積金,其中一名員工被拖欠長達三個月的公積金。
人力部表示,知道公司可能存在「拖欠薪資」的情況,正依據《僱傭法令》展開調查。
當局已建議受影響的員工通過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簡稱TADM)提出索償,聯盟將協助他們處理相關申訴。
根據官網信息,成立於2016年的Reste Laboratories是一家臨床診斷實驗室,位於大巴窯的實驗室占地2萬平方英尺。
一名前員工告訴CNA,他在今年早些時候已向公積金局提出投訴。
CNA已聯繫Reste Laboratories要求置評。
人力部在官網上指出,僱主必須確保及時在每個月底前繳納公積金,並告知員工繳納日期。
若僱主無法按時繳納公積金,就必須儘快補繳,並在公司所有欠款中優先處理公積金供款。
僱主也應該事先通知員工,說明延遲繳納公積金的原因及預計繳納的時間,員工也有權要求僱主解釋,並說明何時補繳。
若僱主沒有在最遲次月14日繳納,可能會被徵收遲繳利息,利息從應該繳納公積金的日期次月第一天開始計算。
沒有繳納公積金的僱主可被判處每項罪行罰款1000至5000元,或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若是重犯,最高刑期與罰款額將加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