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傳媒前電視藝人方威捷。
(新加坡訊)新傳媒前電視藝人方威捷在住家、豪華酒店和醫院等地性侵未成年少女,昨早認罪被判坐牢40個月。控方指出,被告沒做安全措施可能導致受害者懷孕,一次在受害者生病入住酒店期間干案,之後還要求她叫母親銷案,都是加重刑罰因素。
現年35歲的被告方威捷(曾用名方偉傑)原籍中國,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案發時在一間少兒模特學校當演藝老師,更早前是新傳媒旗下的一名電視藝人。
他共面對6項性侵未成年少女、1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餘下5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控方陳詞時說,受害者事發前並無任何性經驗,被告在未採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與受害者發生性關係,可能導致對方懷孕。
控方也指出,其中一次性行為發生在受害者因病入住酒店期間,被告無視受害者身體不適,仍與其發生關係,帶有一定程度的性剝削。而被告多次選擇在深夜與受害者單獨見面,也反映其行為具有一定的預謀性。
被告在罪行曝光後還勸說受害者叫她母親撤訴,試圖干預警方的調查。
控方強調,即使結案,受害者仍持續承受心理與情感創傷,患上精神疾病。她對自我失去信心,也影響了她對異性的判斷能力。
控方總結稱,上述種種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36個月至40個月。
主控官要求解除禁令 讓媒體公開被告姓名
控辯雙方昨早針對法庭向媒體發出的禁令一事進行激辯,主控官要求法官解除「封口令」,讓媒體公開被告的姓名。
但方威捷的代表律師反對,指儘管受害者表示自己在情感上已變得更堅強,也願意承擔可能被認出的風險,但她仍擔憂遭人議論。
律師指出,至少有30人曾在多個社交場合見過她與被告一同出現。此外,受害者的社交媒體帳號為公開狀態,方威捷也曾將她介紹給媒體圈人士,幫她發展事業,這些業內人士如今仍與受害者保持合作關係。
律師強調,一旦受害者身份被揭露,無人能預測她將承受多大的心理壓力。
對此,控方回應說,已採取措施確保受害人的身份不會被暴露。
法官最終以司法程序應秉持公開透明原則,且一般做法都會公開被告姓名為由,撤銷此前發出的禁令,但仍不可泄露受害者的身份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