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廊西 64 街第 668A 座組屋的一個單位近期因頻繁出入的陌生面孔引發居民不安 ——62 歲家庭主婦黃女士稱,該單位從清晨到凌晨一兩點總有不同男女進出,經她清點至少有 10 名租客,且時常更換面孔,疑似存在非法群租現象。

鄰居憂安全隱患:電梯曾堆雙層鐵床
黃女士透露,曾有租客將摺疊式雙層鐵床堆放在電梯間,經她向市鎮會投訴並張貼告示後,對方才將床收回。「屋外常年擺著十幾雙鞋,腳步聲和開關門聲從早到晚不斷。」71 歲鄰居鄭女士也表達擔憂:「我 98 歲的老母親和我們老兩口住在這裡,頻繁出現的陌生人讓我們很沒有安全感。」
記者走訪:租客稱 「八人合租,臨時短住」
記者探訪涉事單位時,一名推著手推車的華族男子見到記者後轉身離開,自稱 「送貨員」。多次敲門後,一名 20 歲外國租客應門,稱自己與兩名朋友通過 「二房東」 租了床位,每周 300 元,僅住一周。「屋裡應該有八個人,我們因簽證問題和等家裡寄錢臨時住這裡,和其他人語言不通。」

二房東網上招租:日租周租均可,六人間拼住
記者調查發現,該單位的出租負責人在多個論壇發布招租信息,涉及兀蘭、文禮等多地房源,標註 「日租、周租、短租、長租」 及 「床位出租」「六人間」。記者以租客身份聯繫時,對方承認是二房東,稱 「一間房住六人拼床」,但拒絕透露整屋總人數。
走訪後多人搬離,當局上門遇閉門羹
記者走訪當晚,就有兩人匆匆收拾行李離開;次日,又有五人攜帶行李登上搬家貨車,連床架、冰箱都一併運走,累計九人搬離。同一時間,當局人員上門檢查,但敲了 20 分鐘門無人應答。
組屋出租有嚴規,屋主需負全責
建屋局條例明確規定,組屋出租需確保租客人數不超標、僅用於居住,且租客需合法居留,屋主對違規行為負全責。目前,涉事單位的具體居住人數及是否違規,仍待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
居民呼籲當局加強巡查,杜絕群租帶來的安全隱患與社區滋擾,維護組屋區的居住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