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賊喊捉賊!女助理報警稱老闆的信用卡被盜刷逾1萬8000元,但實際上是她用女老闆的信用卡在手機賭博遊戲中消費,3個月內花了近2萬元,昨日被判坐牢10個月又兩周。
被告是現年51歲的陳鳳珠(音譯),她昨日承認一項失信罪,因報假案所面對的另一項罪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受害人是被告的女老闆。

被告陳鳳珠。(羅妙婷攝)
2021年8月26日,被告到警局報案,稱發現受害人的信用卡在一款手機撲克牌遊戲的應有程序上被盜刷124次,消費總額為1萬8674元。她稱銀行願意退回部分款項,但指自己得為餘款負責。
受害人隨後在同年12月3日報案,指自己的信用卡交給被告保管,如今被盜刷,但被告早前報案堅稱不是她所為。
調查揭露,被告自2020年9月14日開始擔任受害人的秘書兼私人助理,負責協助受害人管理公司的事務。受害人也將自己的一張信用卡交給被告,讓她用來為受害人付款。
2021年1月18日到3月23日之間,被告用受害人的信用卡在一款手機撲克牌遊戲中消費,購買籌碼等,三個月內盜刷135次,花了1萬9661元。
報假案掩蓋罪行
被告破防向警坦白
報假案掩蓋罪行,被告最終仍破防,向警方坦白一切。
2021年某天,受害人檢查信用卡的帳單,發現一些自己不熟悉的消費記錄,但由於她丈夫曾讓被告在GooglePlay購買物品,她便沒有多問。
受害人後來發現越來越多在GooglePlay上不屬於自己的消費,於是通知銀行,並成功獲得部分退款,但還是必須自行承擔約1萬8850元的餘額。
警方在被告報案後著手調查。被告原本以為報警能掩蓋自己的罪行,但最終在2022年9月13日接受警方問話時,承認自己撒謊,也承認盜刷受害人的信用卡。
主控官指被告在2017年因失信、欺詐、偽造文件等罪行被判坐牢12個月又兩周。如今她又犯下同類罪行,因此應當嚴懲以達阻嚇作用,促請法官判她坐牢10到12個月。
法官允被告展延服刑
被告在年邁父母陪同下出庭,稱為了能在他們身邊,承諾往後都不再做違法的事。
代表律師為被告求情時,稱她82歲的父親容易跌倒又患大腸癌,79歲的母親也有脊椎問題,父母都需她照顧,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被告也希望法官能允許她延期服刑,好能安頓好父母,並且陪母親去做眼科手術。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之前犯案入獄卻沒能吸取教訓,至今也沒有做出任何的賠償,因此判她坐牢10個月又兩周,但允許她展至2月18日才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