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通過反洗錢與其他事務(房地產代理和發展商)法案,違例房地產業者和發展商將面對更嚴厲的處罰機制。
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在國會為法案進行二讀時表示,法案旨在通過加強房地產經紀、銷售人員和發展商的合規要求,加強當局在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能力。
新法案加強現有的懲處框架,違例房地產經紀和銷售人員的最高罰款,將以每項違例行為,而不是現有的每起案例為單位來計算,這意味著違例者所面對的罰金數額將顯著增加,以起到阻嚇作用。
此外,對於較輕微的違規行為,新法案上調違規發展商可能面對的最高罰款,從目前的5000元增加到5萬元。
與此同時,新法案闡明涉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或擴散融資罪行而被定罪的人,無論是在新加坡還是海外,都不能在本地持有房地產代理執照或註冊為房地產業銷售人員。他們也被禁止成為房屋發展商、發展商主要股東、以及在發展商或主要股東公司擔任要職。
另外,根據新法案,房產經紀和銷售人員不僅要對自己的客戶進行盡職調查,也必須對交易中未由經紀代表的買賣雙方進行盡職調查,以提高透明度,防止非法資金通過未代表方進行房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