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關於武吉知馬(Bukit Timah)千萬元級別公寓的愛情糾紛鬧上法庭。
劇情堪比韓劇——「我出錢,你出名」的「99:1」產權分配,在分手後引發激烈爭產大戰!

圖源:海峽時代
情侶聯名買房:女方占99%,男方出大錢
吳先生(35歲):財富經理,出資大頭,產權登記卻只有1%。
黃小姐(38歲):金融顧問,占產權99%。
2019年底,兩人以情侶名義買下Hillcrest Arcadia 公寓($186.5萬),房子登記成黃小姐99%、吳先生1%。
至於為什麼這樣分?
1、為了安撫女友的不安感,擔心男方出軌
2、順帶考慮日後買第二套房可以省ABSD(額外買家印花稅)
兩人2020年3月順利完成交易,結果2020年11月就分手了……雖然分得還算平和,也討論過房子怎麼處理。結果到了2023年,黃小姐突然發信息說:「房子我名下占99%,當然歸我!」
吳先生這才急了:「我出的錢最多,這99%只是掛名,不是真的給你!」於是打了官司!
法官判了:不是名字寫多少,要看誰掏的錢多!
法官宣判:吳先生擁有54.22%的「實益權益」,雖然他名義上只占1%,但由於出資最多,他實際享有超過一半房產的權益!
關鍵點在於:產權歸屬不能只看登記比例,而是要看誰實際出了多少錢。這涉及到一個法律概念:Resulting Trust(信託關係),簡單說就是:「錢是我出的,房子當然也有我份!」
法院也認定:當初讓黃小姐占99%是出於感情或稅務考慮,並非真的送她房子;而且兩人後來也沒有實際執行避稅操作,不構成逃稅。
所以,別以為「讓你名下占99%」就是真愛證明,分手之後,帳還是得算清楚的!
重點來了:這種「99:1」買房結構,合法嗎?
不少人看到「99:1」這種房產交易方式時會感到擔憂,認為可能涉嫌違法避稅。尤其是在去年,新加坡稅務局針對166宗涉及「99:1」手法的房產交易,追討了總計6000萬新幣的稅款。
(點擊圖片可查看:已經追繳$6000萬!新加坡稅務局對「99-1」公寓避稅手法嚴查!)

圖源:海峽時代
對此法官也就這起案件給出明確裁定:
1.「99:1」持有比例本身是合法的!
2. 只要沒有虛假交易、如實繳稅,就是合理安排,不屬於逃稅。
很多人搞混了「合法」和「非法」的99:1操作。6000萬稅款新聞里「99對1」並非指代「99-1分權持」的方式。

合法的「99-1分權持有」:
場景的前提是,夫妻名下皆無房產,然後用99-1的分權持有的配比,聯合購入第一套房產。
這樣做的好處是,未來持有1%的一方可以將此份額轉給另一方,騰出名額單獨購買第二套投資房。這是規劃,不是偷稅,屬於法律允許的合理方式。
非法的「99-1分權持有」:
場景前提是,有一方名下已經有房產,另一方無房,想再買一套,但不想交高額的ABSD,就用無房的一方先100%買房,然後在執行合同後再偷偷把1%賣給有房的一方。
這樣,有房的一方就可以以「聯合買家」身份參與貸款,拉高貸款額度同時,卻只付1%的稅。
這樣的操作下,有房一方只需要支付房價1%的ABSD,相比之下,如果有房一開始就和無房一方聯名買,有房一方需要支付房價100%的!
拿$200萬的房子做例子,公民2套房的ABSD為20%:
正常情況下購二套房,ABSD=$200萬 × 20% = $40萬新幣
如果偷玩「99轉1」,ABSD= $200萬 × 1% × 20% = $4000新幣
差價足足可以節省
$39.6萬新幣!
可見為什麼那麼多人會鋌而走險了!
但這就是逃稅!
被查到就要補稅+罰款!

*新加坡現行的ABSD稅率
後續:這套「爭議房產」還沒賣出去……
說回這對前情侶爭執的這套公寓——Hillcrest Arcadia。2025年4月被打包推出集體出售,總開價高達$9.2億新幣!
截至5月22日招標結束時無人出價!目前進入私人洽談階段。看來這段「愛情遺產」還在等有緣人接盤。
大家對新加坡「99-1」這種避稅方法怎麼看,在新加坡政府的嚴查之下,究竟怎樣操作才算合理的?

讓我知道你「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