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Value Champion在2019年3月發布的排名,在14個參與排名評比的國家中,新加坡與紐西蘭並列,被評為亞太地區女性居住起來最為安全的國家。

圖片來源:Value Champion
此項研究是通過安全、醫療和機遇等分項因素對各國進行打分和排名,然後加權計算出最後的結果。
安全方面,新加坡是世界上兇殺率最低的國家之一,並且有法律禁止婚內強姦,家庭攻擊和性騷擾。一般而言,新加坡對女性來說確實比較安全。但是,在2017年到2018年,新加坡本地性騷擾案件的數量增加了12%。
YouGov Omnibus在2019年對1,045位的新加坡民眾進行了調研,調研對象中,四分之一以上(26%)的新加坡女性都曾遭受性騷擾。

數據來源:YouGov
無論你是否相信,關於「性」的犯罪其實一直圍繞在新加坡的女性身邊,從未遠離。
01. 是誰在偷拍我?
在新加坡,引起最廣泛討論的偷拍類事件,發生在亞洲第一學府——新加坡國立大學。
國大「偷拍門」事件要追溯到2018年11月,受害人,也就是新加坡國立大學傳播系一名大四女學生,在國大尤索夫宿舍被一名男子用手機拍下洗澡畫面,而該男子還是自己朋友的男友。

受害人當時就報了警,警察只向男生髮出嚴厲警告,意思就是,男生在1年內不得重犯,否則新罪舊罪一起罰。
受害人認為這一處罰太輕了,就向學校提出了懲罰要求,結果學校決定給涉事男學生「第二次機會」,也只罰他停學一個學期並寫道歉信。
這樣的處理對受害人而言,遠遠不能彌補她受到的精神傷害,她隨後在社交網站上曝光事情始末,得到了許多網友的聲援。

新加坡教育部長王乙康也在Facebook上為此事發聲,他指出,NUS給偷拍者的懲罰明顯不足。

NUS對此給出的回應是,作為教育機構,學校應該給第一次犯錯的學生改過自新的機會,所以,學校在處理此類事件的態度上,秉持的是「二振出局」的原則。對初犯學生,學校會進行嚴格教育,實行一系列懲罰,但是不會開除,而再犯者才會開除。
很多網友表示,NUS「二振出局」的處理方式十分不合理:既然一次犯錯沒什麼,那幹嘛不犯呢?反正也會被從輕處理。
隨著此事影響不斷擴大,NUS校長陳永財通過學校官方Facebook發文,表示會認真重審學校包括「二振出局」的規章制度,力求營造一個安全的校園環境。並且於幾天後又向NUS全體學生髮了郵件,再次對馬芸被性騷擾的事件表示遺憾,也對學校沒能更好維護她而感到抱歉。

就在「偷拍門」事件過去沒多久,2019年5月11日,NUS又通報了一起宿舍偷拍案。涉事的26歲男學生,已於5月13日被警方逮捕。

根據警方調查,偷拍者在偷拍完後,立即換了一身行頭,試圖掩人耳目,躲避走廊里的攝像頭,似乎在實施偷拍之前已經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有網友就將這起事件的發生歸結於校方和警方在之前發生的偷拍案中不作為,導致擁有相同想法的人更加肆無忌憚。

新加坡另一高等學府南洋理工大學也出現過不光彩的偷拍事件。
2019年1月8日,一名24歲的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學生,因為在兩個月內偷拍至少7名女性裙底和上衣,在法院承認了6項指控後,被法院判處15個星期的刑期。
而這名學生早在2017年就用自己的手機偷拍了至少17個裙底視頻,這些受害者基本都是他的同事、朋友和身邊認識的人。

2019年5月6日,新加坡教育部長王乙康在國會上親自揭露了本地大學的偷拍亂象。3年間,本地6所大學共處理56起和性有關的案件,其中42起發生在校園內,14起發生在校園外。而這56個案件里,有37個案件,也就是66%都是偷拍案件!
網友們的評論讓人不禁思考,新加坡的學校和警方對於類似的偷拍事件是不是有些過於「寬容」了?所以才讓這類事件層出不窮,偷拍者也越發肆無忌憚?
過往出現的偷拍案件中,幾大高校最為嚴重的處理也不過就是讓偷拍者停學1-2個學期,並處以1000新幣以下的罰款,而警方則是看情節是否嚴重與偷拍者改過態度,一般不會施以過重的懲罰。
上述37個偷拍案件里,有10個學生被判刑10天-8個月,這都是罪行比較嚴重的,不嚴重的,警方對他們的處理還是以警告為主;而這10名被判有罪的學生中,只有1人遭學校開除學籍,但上訴後被改判休學18個月處分。

或許正因為他們是「祖國的花朵」?但是別忘了,小樹要想長得直,就要修剪長歪了的樹枝。在偷拍這一事上,過於「寬容」不可取!
2019年8月,NTU再次出現偷拍事件:一名年僅17歲的學生用手機在學校的淋浴間偷錄一名女生洗澡被發現,後被控上法庭。這一次,NTU「辣手摧花」,沒有心慈手軟,在10月直接開除了這名學生的學籍。這也成為全新加坡第一起因為偷拍而被大學開除的本科生案例!

那些高校中屢屢出現的偷拍案犯,父母把他們送到亞洲最好的大學讀書,是對他們寄予厚望,希望他們成為國之棟樑,而他們卻做出偷拍這種事,也不知道是對得起誰?
高校圈外,新加坡也出現過很多偷拍事件。光是近半年,數得上的就有不下五起。
一名18歲男子在9個月內偷拍了超過86名女子的至少145個裙底視頻,於今年6月10日被判21個月緩刑監視,以及5000新幣的守行保證;
一名日本男子到新加坡辦理簽證期間,偷拍五位女生的裙底,於2019年12月25日在法庭上承認了侮辱女性尊嚴的控罪,最終被判入獄四周;
2019年11月,小印度地鐵站附近一名男子在偷拍女性裙底後,被5名路人一路追趕,被抓住後當場暴斃;
……
這種直接的偷拍令人不齒,看不見的針孔攝像頭更是令人膽寒。
2016年12月,一名台灣教授在新加坡旅遊時,將針孔攝像機藏於鞋子內,並在110分鐘內偷拍71名女子裙底;
2018年3月,NTU廁所內發現針孔攝像頭;
2018年8月底,26歲的唐家明,在法庭上承認,利用針孔攝像頭,在荷蘭村星巴克女廁內偷拍女生如廁視頻
……

連上個廁所都可能被偷拍,新加坡真的足夠安全嗎?又是誰,在偷拍我們?
02. 這也算性騷擾?
根據新加坡婦女行動及研究協會(AWARE)下屬性侵犯關懷中心(Sexual Assault Care Centre,簡稱SACC)2017年的研究資料,性騷擾事件大部分實施者為熟人,其中27%涉及職場。

我們先來看一個問題:以下三種情況中,哪種算是性騷擾?
1. 女性A,每次開會,同事都說針對她的黃色笑話。
2. 女性B,教會男性長輩每次見面都和她站得特別近,並在妻子和她的丈夫面前把手搭在她肩上,緊緊按壓。
3. 女性C,男同事常瞄她的胸部,又頻頻給她發簡訊,稱讚她穿黑色衣服很性感,又說自己是MBA(married but available,結婚但有意交往)。
答案:以上皆是。
看到這裡,有些人可能會問:這也算性騷擾?
不,當然不算,因為:
這就是性騷擾!

性騷擾難以量化,也難以定義。通常情況下,法律對性騷擾有著非常清楚的定義,但在現實生活中,這些定義可能並非那麼清晰,有些責任其實很難完全劃清。有些性騷擾行為是很明顯的,95%的人都會認為這些行為是不合適、不應該發生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發生更多的可能是那些界限模糊、難以判斷是否構成性騷擾的行為。
根據新加坡的防止騷擾法令(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簡稱POHA),騷擾的意思包括有意威脅他人,或造成對方驚嚇或害怕的言語、溝通或行為。
換言之,在新加坡,性騷擾不一定要有肢體接觸。只是語言上的不尊重,也是性騷擾。

如此嚴苛的規定,也使得新加坡的正常男性在與女士相處時會十分注意保持距離,甚至有些「矯枉過正」。一位新加坡律師,說他進電梯的時候,如果發現裡面只有一名女性,是不會進的,寧可等下一趟。他的思維方式是:如果萬一身邊女性投訴自己性騷擾時,自己有自證清白的義務。如果很難自證清白,那麼最好避嫌。
的確,像性騷擾這樣的行為有時難以取證,對此,新加坡的選擇從來都是傾向從嚴判定。
2018年1月,一名14歲少女在公交車上被一名63歲男子公然觸摸腹股溝,女生事後報警。在沒有監控佐證的情況下,新加坡警方依然在公交車站埋伏三天將嫌疑人逮捕。經過調查與審判,男子被判處入獄八個月,他提出上訴,被法官駁回。
2018年5月,新加坡一名男子在茶水間對女同事摸腰又摸背,被女同事警告後,又在另一場合索吻,在女同事面前,用雙手做出碗的形狀,還說出「我喜歡你的屁股」這樣的話。女子報案後,他被判坐牢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