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新大男學生涉及非禮案今早續審,被告代表律師盤問女生提出三質疑,包括案發當天為何沒大喊阻止被告,默許對方非禮,女生反駁:「我不習慣大喊大叫……如果默許怎麼會推開他?」
被告李彥儒(24歲)因涉及在今年1月8日清晨6時30分左右,於新加坡管理大學的經濟與社會科學大樓的三樓學習室,裸露下體摩擦一名22歲女學生的胸部,被控一項非禮罪名。
案件今早續審,律師繼續對女生展開盤問,拋出犀利問題,女生從容作答應對。

被告被指在學習室非禮女生。(檔案照)
質疑一:女生曾拒絕過被告,但為何在案發當天,被告對女學生做出種種親密行為,包括躺在女生身邊、兩人在桌子下看影片、以及被告在女生腋下瘙癢等,女生卻沒有大聲制止被告?他認為反而只是將被告推開,行為像是在打鬧和調皮的表現。
女生表示,自己不是那種喜歡大喊大叫的人,以為將被告推開,就以足夠抵擋他的攻勢。
律師接著提到,女生的反應更像是一種默許,才讓被告以為可以繼續與女學生有進一步接觸。
女生則反問,若是默許,為何自己會推開對方並且起身離開。
質疑二:律師在庭上播放二人在樓下抽菸時的電眼畫面,並指期間有兩輛腳車經過,女生為何不求救?
女生表示,當時並不害怕,只是覺得尷尬,便提出下樓抽菸的要求,並和被告聊天緩解尷尬。

被告李彥儒。(檔案照)
質疑三:律師也質問女生,為何會在自習室換衣?
女生表示,自習室是L形狀,她看被告在忙,不想打擾對方,便去角落快速更衣,當時裡面也穿著運動內衣,便沒想太多。
案件仍在續審中。
已給被告3次機會
女生提到,被告不斷對她做出非分舉動,已給他3次機會,包括襲胸、裸露下體和坐她大腿,被告反而變本加厲,最後竟對著她射精。
她表示,作為朋友,起初沒覺得事態嚴重,只覺得被告在調戲她,加上當時她很困,才沒喝令他停止,只是把對方推開。
買太陽眼鏡給我
庭上揭露,女生曾在Instagram帳號上寫道:「如果有人想在我身上花錢,請買這副牌子的太陽眼鏡給我。」
律師指出,女生與被告在社交媒體上認識,並有不少共同好友。女生之後知道被告打算買這副價值85元(約255令吉)的太陽眼鏡給她時,覺得被告在追她,因此以她有男友為由,婉拒了被告的好意。
對此女生說,她在Instagram寫的那番話只是玩笑,沒想到被告會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