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稅務局、經濟發展局、國際企業發展局等部門都為小微企業提供各種支持,其中,以標準、生產力與創新局(簡稱標新局)最為典型。今年4月,標新局(SPRING)和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IE Singapore)合併成為新加坡企業發展局(Enterprise Singapore,ESG),為企業提供綜合協助,包括國際化、創新力、數碼化和提高生產力等支持,讓本地企業在海內外更具競爭力。
CLB新加坡中國法律事務所(CLB SG)攜手諮詢公司為本地中小企業主提供不定期免費講座,講座內容主要為如何申請政府補貼以及企業該如何轉型,掃碼了解細節。


各個政府部門通力合作
延續政府一貫的巨細靡遺風格
提供各種從政策到資金的支持
光是各類津貼資助
就不下十數種

所以新加坡一直被譽為
亞洲的創業天堂
新加坡2015年被列為
世界第四大創業港!

圖源:Getty
支持初創公司: 「起步新加坡」 系列(Startup SG)

2017 年 3 月,新加坡面向初創企業的援助計劃(起步企業投資計劃、商業天使計劃、創業行動社群津貼等),都歸入「起步新加坡」(Startup SG,簡稱起新)一個統一品牌,並細分為六項輔助計劃
起新-先鋒(Startup SG Founder)通過提供督導和經濟援助,協助第一次創業的企業家。在此基礎上,企業家的總資金補助將有1/3是提撥給被任命的合夥導師(Accredited Mentor Partners,AMP),透過導師在業界積累的經歷和專業,管理並給予團隊個性化建議與商業模型的發展方向。
起新-科技(Startup SG Tech)通過補貼,協助專屬科技解決方案推出市場。根據技術的概念發展階段,分為Proof-of-Concept(POC)和Proof-of-Value(POV)兩類補助金,通常用於作為驗證已具備發展成商業模式的解決方案。
起新-投資(Startup SG Equity)通過政府的聯合投資,為起步公司集資。該計劃是由SPRING SEEDS Capital(SSC)管理,作為提供新創企業各類咨訊資源的政府平台。
起新-加速(Startup SG Accelerator)通過強化能力、孵化器和加速器計劃,推動起步公司增長。該計劃是為已經具有商業模式雛形的新創企業提供財務和非財務的支持,以進一步加快由雛形到上市的速度。財務支持的部分包括執業的費用,例如孵化團隊的薪酬、導師薪酬以及企業顧問指導費。
起新-人才(Startup SG Talent)通過科學家和工程師的協助,建立創新方面的新功能,同時營造一個適合全球人才和設立創新業務的環境。該計劃為配合新加坡的EntrePass, T-UP和新創企業中小企業人才計劃(SME Talent Programme)所實施,其中EntrePass是國家通行證計劃,旨在讓全球有意在新加坡創業的企業家進駐並能順利停留在境內,加強招攬國際人才的政策。
起新 - 貸款 (Startup SG Loan)通過政府而非金融機構為中小型企業的融資提供貸款支持。為新加坡政府針對中小型企業所設計,包括提供急用的周轉運營資金、設備與工廠的融資、貿易融資等。
官網:www.startupsg.net
「起新 - 先鋒計劃」 Startup SG Founder
2017年3月,這項新計劃取代原有的創業行動社群津貼(ACE Startups Grant),以及適合互動數碼媒體公司申請的iJam計劃第一階段津貼,為首次創業者提供在資金、導師指導和商業聯繫方面的援助。
政府注資:2000萬新元
支持額度:起步津貼3萬,還可以繼續申請預先種子基金。
申請資格:申請這項計劃的首次創業者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並滿足下列條件
申請人必須持有創業公司至少30%股權,該公司必須有至少51%的本地持股,並且在申請時註冊不超過 6 個月;
申請人不得已註冊或合併任何業務實體;或從另一個政府機構獲得了擬議商業計劃的資金;
被批准的申請人必須在公司中投入一定的時間,必須成為公司的關鍵決策者;
申請人也必須全職到公司工作,而不是在任何其他機構兼職就業。
如何申請:創業者通過官網提交申請,申請獲得批准後,成功申請者將在新的受認可指導夥伴計劃下與導師配對。標新局委任的導師會和標新局共同擬定若干個創業目標,並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和商界人脈,協助創業者推進創業計劃。創業者達到目標後,便可獲得相應資金援助,最多可在12個月內獲得3萬元津貼。導師也會協助他們取得預先種子基金。(創業者可通過起新計劃官網www.startupsg.net查看創業導師的聯絡方式)
起新-投資計劃(Startup SG Equity)
合併標新局的起步企業投資計劃(SEEDS)和商業天使計劃(Business Angel Scheme)等原有津貼計劃,一併由「起新—投資」取代。政府將與獨立、合格的第三方投資者共同投資初創企業。該計劃旨在刺激私營部門投資於具有智慧財產權和全球市場潛力的創新型、基於新加坡的技術初創公司。
政府注資:2億新元
支持額度:

申請資格: 在新加坡開展核心業務;作為一家私人有限公司註冊成立不滿 5 年;已支付至少 50000 新元的資本金;能夠在申請中證明其產品和/或服務和應用具有實質性創新和智力內容;具有很高的發展潛力和明確的國際市場可擴展性;確定了一個現成的獨立的第三方投資者(第三方投資者為個人或新創公司的准投資者則限制需自備至少5萬美元的資金);企業不得從事下列經營活動:賭博、菸草製品、違法的、違反公共利益的活動;公司不能是附屬公司或合資公司。
如何申請:通過官網提交申請、第三方投資者信息及相關企劃書和材料。
提升業務能力系列:幫助小微企業創新、提高生產力和國際化水平
目前新加坡企業總數超過15萬
其中1500家為大型企業
3萬家中小企業
微型企業多達12萬

圖源:www.bpcoachtrain.com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經濟轉型
重點就是幫助中小微企業
進行創新和提高生產力
以及國際化水平

圖源:SmartCitiesWorld
對企業影響最大的是EDG計劃
(取代原有的CDG)
和PSG計劃
(取代原有的ICV和PIC計劃)
企業發展津貼The Enterprise Development Grant (EDG)
於2018年10月25日宣布,取代之前的能力發展津貼(Capability Development Grant,簡稱CDG)和全球公司合作計劃(Global Company Partnership)簡稱GCP),旨在支持企業提升業務能力、創新力和國際化水平。
支持額度:在該計劃下,企業完成了一些項目活動後便可申請金融援助,批准通過後將享受到至多達70%(項目花銷的70%)的補貼
申報資格:
註冊並在新加坡經營
有至少30%的本地股份
有經濟能力及可行性可以開始和完成申報項目
可申報項目:ESG會根據具體項目的框架、內容評估審核其可行性,項目種類大致包括:
核心能力
創新生產力
市場准入
如何申請:確認項目意向並準備項目方案,同時提交一下材料
最近的(不超過6個月) 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信息;如果企業有公司股東,需提交母公司相關信息
最近的財務狀況說明(不超過12個月)
項目報價單
如果項目需要管理諮詢顧問介入,需同時提交諮詢顧問的相關計劃書和服務詳情
直接通過企業津貼網(Business Grants Portal, 簡稱BGP, www.businessgrants.gov.sg)申請
需要有CorpPass帳號
通常需要8-10周的審批時間(從提交申請之日起),如果需要補充信息會通過BGP網站聯繫申請人(所以必須及時查看)
如果申請被批准,企業會收到一封批准信Letter of Offer (LOF),裡面會詳細告知支持的內容、條件以及津貼數額。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答覆,否則申請將被視為無效。
生產力解決方案津貼Productivity Solutions Grant (PSG)
於2018年4月1日宣布,鼓勵企業採納科技和生產力解決方案,支持企業轉型。簡化現有在這方面的各類津貼計劃,包括ICV 創新與能力資助計劃,Landscape Productivity Grant (LPG) 和IMDA旗下的「SMEs Go Digital Programme」的IT解決方案津貼,而結合為統一的生產力解決方案津貼PSG。而原有的生產力及創新優惠計劃(PIC)即將於2018估稅年到期。
支持額度:將資助企業多達70%的合格開支
申報資格:中小企業滿足下列條件可申請
註冊並在新加坡經營
有至少30%的本地股份 (僅限於所選解決方案部分)
購買/租賃/訂閱的IT解決方案或設備必須用於新加坡
如何申請:
第一步:訪問SME Portal的 Tech Depot 從解決方案列表中選擇業務所需方案
第二步: 從相應供應商處得到相關報價
第三步:通過企業津貼網(BGP, www.businessgrants.gov.sg)提交申請(需要有CorpPass帳號)。
合作夥伴系列:提升企業合作能力,拓展海外業務

企業能力合作計劃Partnerships for Capability Transformation (PACT) Programme
支持企業間進行合作項目,建立企業能力、實現創新和開拓國際市場
官方網站:https://spring.enterprisesg.gov.sg/Developing-Industries/Industry-Initiatives/Pages/partnerships-for-capability-transformation.aspx
支持額度:資助中小企業高達70%或非中小企業50%的合格開支
可申請企業
PACT項目需要由一個本地註冊的企業負責牽頭合作,可以是跨國公司或者新加坡企業
牽頭企業需要有明晰的高於其他合作企業的能力,並負責項目的實施和成功交付
牽頭企業需要在不局限於其商業利益的前提下幫助參與合作的企業,例如牽頭企業不應該向參與項目的企業銷售其產品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