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0名男女涉嫌詐騙或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當中年紀最小的只有16歲。
警方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和七個警署在上個月18日到這個月1日之間,展開為期兩個星期的聯合執法行動。
行動中,共有159名男子和71名女子因為涉嫌充當騙子或錢騾而接受調查,他們的年齡介於16歲到77歲。
警方相信,他們涉及超過713起詐騙案,包括電子商務詐騙、冒充朋友或政府官員詐騙、求職詐騙、投資詐騙和租房詐騙等,受害者累計損失約900萬元。
這些男女目前正因涉嫌詐騙、洗錢,或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提供支付服務而接受調查。
根據法律,欺騙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十年和罰款;洗錢罪最高可判十年監禁,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無執照提供支付服務則可被判罰款最高12萬5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此外,參與詐騙活動的人一旦被定罪,可被判處6到24下強制性鞭刑。協助詐騙分子洗錢、提供SIM卡或出借Singpass帳戶的錢騾,最高可被判12下酌情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