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家庭主婦網絡直播賣貨源來自吉隆坡的假貨,被當局搜出家裡藏有多達97件香奈兒和路易威登等仿冒品,前天被判坐牢17周。
被告是38歲的諾法蒂安娜,案發時是名家庭主婦,她面對16項包括牴觸商標法令以及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控狀。她前天承認其中5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4年1月間,打算在網上售賣仿冒品賺生活費。她在2024年1月至9月29日間,通過TikTok、Telegram及面子書上等平台,註冊至少3個帳號做宣傳打廣告。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貨源來自吉隆坡,她向那裡的多個供應商下單,購買香奈兒和路易威登等品牌的仿冒品,並將它們寄到家裡。
被告之後在TikTok做直播賣貨。每一款假包成本價介於70至110元,被告會以90至230元售賣。仿冒名牌墨鏡成本價約40元,被告會以60元售賣。
新加坡警察部隊智慧財產權組在接獲情報後,於去年9月29日早上突擊被告住家,並起獲多達114件物品。這些物品經檢驗後,確認有97件是仿冒品。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只是在家經營小本生意,不涉及任何犯罪集團,犯罪手法也不複雜,加上被告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求法官輕判。
控方陳詞時則說,被告因在前兩個TikTok帳號售賣仿冒品,行為違反平台條例而被禁止使用,但她還是選擇犯罪,申請新的帳號繼續售賣仿冒品。
考慮到被告犯罪時間長達一年多,控方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介於3個月又7周半至5個月又10周。
被告靠賣假貨獲得約10萬元收益。
調查揭露,被告將賣假貨的收益存入名下銀行戶頭裡,該戶頭在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間,共有14萬2868元進帳。
被告稱,這筆款項是通過賣假貨以及在另一個TikTok帳號賣無品牌服裝賺來的。
被告沒有保管帳目,但估計70%的收益來自於賣假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