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新加坡駕駛者因承認非法地為其新加坡註冊車輛加註馬來西亞補貼的 RON95 汽油,被判處 20,000 令吉(約 6,360 新元)的罰款。
在柔佛州地方法院被判刑後,這名 50 多歲的男子立即繳納了罰款。

在燃油執法行動中被抓獲
據《新海峽時報》(NST)報道,該違規行為發生在 4 月 9 日的「Op Tiris 4.0」行動期間,這是由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發起的一項執法行動。
執法人員據稱在柔佛州的一家加油站,抓獲了這名新加坡人為其新加坡註冊車輛加註 BUDI95(馬來西亞補貼的 RON95 燃料)。
調查發現,他違反了馬來西亞 1961 年的《供應控制法》,使用外國註冊車輛購買補貼燃料。

由於該男子既是駕駛員也是車輛所有者,他在法庭上承認了指控。
繳納罰金以避免入獄
法院判處其 20,000 令吉(約 6,360 新元)的罰款,並規定如果未能繳納,將面臨三個月的監禁。
被告在當天便結清了罰款。
此次起訴由副檢察官 Nur Sulehan Abd Rahman 負責,被告則由辯護律師代表。
補貼 RON95 不適用於外國註冊車輛
馬來西亞的補貼 RON95 汽油僅面向國內符合條件的消費者。
包括新加坡車輛在內的外國註冊車輛均不得使用該燃料。
據《新海峽時報》報道,該部在柔佛州的負責人 Lilis Saslinda Pornomo 表示,此次成功起訴表明了當局致力於防止受控商品被濫用的決心。
她補充說,執法努力旨在保護消費者,並確保國家的燃料供應保持穩定。

馬來西亞已加強執法力度,以遏制外國註冊車輛濫用補貼 RON95 燃料的行為,新規定已於 4 月 1 日起生效。
根據新法律,購買補貼燃料的車輛所有者和加油站運營商都將面臨法律後果。
該部門還鼓勵公眾通過官方舉報渠道,報告涉嫌濫用燃料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