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將起訴一名49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和六名年齡在19至32歲之間的馬來西亞籍男子,他們涉嫌參與非法註冊SIM卡活動。
2026年5月21日至22日期間,反詐騙指揮部(Anti-Scam Command)的警員在全島範圍內開展執法行動,打擊違規零售商。這些零售商非法註冊後付費SIM卡,隨後這些卡被海外詐騙團伙用於實施詐騙。這七名男子因涉嫌非法註冊SIM卡並為犯罪活動提供便利而被逮捕。
初步調查顯示,所有嫌疑人都利用真實客戶的信息註冊了額外的後付費SIM卡,隨後將這些以他人名義註冊的SIM卡提供給第三方。這些手機線路隨後被用於冒充詐騙活動。
這七名嫌疑人將於2026年5月23日在法院被起訴,罪名是根據《1906年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案》第39G條,涉嫌協助非法註冊SIM卡以便利犯罪活動。
根據該法案第39G條,協助非法註冊SIM卡以便利犯罪活動的罪行,最高可被處以10,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如果被定罪,違規者還將面臨最高12下的鞭刑。
警方對SIM卡被濫用作犯罪渠道的行為採取嚴厲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打擊那些未經授權非法註冊額外SIM卡、允許他人使用其SIM卡、協助他人註冊或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持有大量SIM卡的零售商。犯罪團伙一直利用本地SIM卡作為詐騙、非法高利貸和色情等非法活動的通信渠道。任何被發現與此類犯罪有關的人都將被追究責任。
在「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此類騾子(mule)相關犯罪的個人——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還是已被警告、繳納罰款、被起訴或被定罪——都可能被禁止辦理新的手機線路,以防止進一步便利詐騙活動。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強制性鞭刑,最少6下,最高可達24下。 而通過洗錢、提供SIM卡或提供Singpass憑據來協助詐騙的「詐騙騾子」,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藥物販運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計算機濫用法》下的Singpass相關罪行,以及《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案》下的某些SIM卡相關罪行。
公眾如欲了解更多關於濫用SIM卡罪行的信息,可訪問濫用SIM卡罪行官方網站 www.police.gov.sg/Advisories/Misuse-of-SIM-Card-Offences。如果您懷疑或知道有人參與非法註冊SIM卡,可以通過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22日 @ 晚上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