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女傭中介送一名剛抵新的印尼女傭到僱主家時,對她起了色心,竟把她帶到偏僻的多層停車場內強姦她,干案後給了5元,前午被判坐牢12年鞭打12下。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一名37歲大馬籍男子,案發時是女傭中介,在一家中介公司擔任高級銷售顧問。他面對一項強姦和兩項動粗非禮的控狀,並承認其中一項。
受害者是一名28歲印尼籍婦女,案發時24歲,與丈夫育有一子,但丈夫已於2020年過世。

(檔案照片)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1年9月為一對年長夫妻物色女傭。受害者通過面試後,於隔年1月抵新,在隔離一周後,於21日第一次與被告見面。
受害者在24日到中介所,等被告帶她與僱主見面,被告因不滿受害者沒有在房間等他,對她破口大罵。
被告後來電召私召車,打算帶受害者到僱主家。他在車程中問受害者的丈夫幾時過世,也問受害者可否做他的女友,但遭拒絕。
怎料被告輸入的地址有誤,兩人最後在勿洛一帶下車。
被告在與受害者僱主確認地址時,突然對受害者起色心。被告先帶受害者到附近的組屋搭電梯上樓,在步出電梯時擁抱受害者。
被告雖知道自己行為已越界,但想與受害者有多一點獨處的時間,唯當時穿著公司制服,不想被他人看見他行為不檢,於是便將受害者帶到附近的多層停車場。
被告在樓梯間跟受害者說「我要」,受害者稱自己來月經企圖拒絕被告,怎料被告不肯罷休,握著受害者的手,要受害者拉下他褲子的拉鏈。
受害者原本拒絕,但想到被告之前曾罵過她,加上被告又是中介所職員,最後妥協。被告最後逼受害者口交。
被告完事後抱著受害者,還強吻她。他見受害者接吻時沒有張開嘴巴,竟責罵受害者,逼受害者與他「好好」接吻。
聽聞僱主說被告會在她休息日時帶她外出訓練,女傭爆哭,才揭發這起事件。
被告後來跟僱主索取正確的地址後,將受害者送抵僱主,將文件交給僱主,並表示會在受害者休息日帶她外出接受訓練。
女僱主在被告離開後,將他說的話轉告受害者。受害者聽後嚇得爆哭起來。她將遭強姦的事告知僱主,僱主隔天帶受害者去報警。
被告在26日被逮捕,受害者褲子上驗出被告的精液。
被告稱因疫情很久不見妻子,見女傭後性慾被挑起才會幹案。
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前就告訴受害者,說他其實在大馬有老婆,兩人因疫情限制許久未見。被告帶受害者到多層停車場時,已對受害者起了歪念頭。他許久沒有性交,因此當時覺得有性衝動。
控方在陳詞時指被告預謀幹案,製造與受害者多一點獨處的時間,找機會對她下手,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2至14年,鞭打12下。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則表示,被告沒有料到會在錯的地址下車,也不知道受害者僱主什麼時候會確認地址,因此即使被告有計劃犯罪,計劃也沒有那麼周詳,認為被告是投機犯罪。
控狀顯示,被告之前也利用身份性剝削,非禮另一名女傭。
據控狀顯示,被告早在2021年9月8日傍晚5時,在一輛德士上,抓著一名女傭的手,放在他的下體上。
沒想到他重施故技,在2022年1月24日下午2時56分,在與本案遭強姦的受害者一同搭私召車時,也抓著她的手,放在他的下體上為他手淫。
利用身份性剝削 曾非禮另一名女傭
根據強姦以外的兩項控狀,被告曾在2021年9月,在一輛德士上非禮另一名女傭,讓對方觸摸自己的下體。
控方指出,被告以僱傭中介的身份性剝削兩名女傭,在受害人第一次到新加坡,依賴被告帶她去僱主家時,他卻把她帶往隱秘處強姦,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2年至14年,以及鞭打12下。
被告的律師求情時說,雖然控方說被告有一定程度的預謀,但兩人抵達錯誤的地點是一個失誤,被告之後也有與僱主確認地址,但不知對方何時回復,被告只是藉機犯案,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