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眾所周知,新加坡有多愛用一些特立獨行的名號來給政策命名。
例如在疫情期間,我們不叫「封城」,叫「病毒阻斷措施」(Circuit Breaker)。
現在,我們又多了一個新範例:
技能創前程求職援助計劃(SkillsFuture Jobseeker Support Scheme)。
這是新加坡政府即將在明年4月落實的計劃,旨在提供非自願失業的國人財務援助。
根據計劃,符合資格的失業國人可在長達半年時間獲得總數最高6000新元的援助。
計劃也將在2026年第一季進一步擴大至符合資格的永久居民。
有的人會將這項計劃理解為失業補助或失業救濟金。
但政府避免使用到「失業」這個字眼,背後的邏輯,似乎不難想像,畢竟在計劃下,「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的概念貫穿其中。
一位失業國人要獲得這筆求職援助,至少得符合以下條件:
必須是非自願失業,例如被裁退或因病辭職;
必須持續尋找新工作,以及參與有助就業的活動,包括接受職業輔導或上培訓課程;
失業前的月均收入不超過5000新元;
申請援助金的前一年內,必須至少工作半年;
房屋年值不超過2萬5000元。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是新加坡版「失業救濟金」的核心。(聯合早報)
「不養懶人」的失業援助
待業期間還有錢拿,表面上看來,似乎就是個失業補助,但細究其中所設下的限制,不難看出當局還是堅持著「不養懶人」的原則。
首先,申請者必須是非自願失業,例如被裁退或因病辭職:
如果你是主動辭職,只為了能享受半年不開工還有錢領的快活,想吃免費的午餐,那不好意思,你領不到援助。
其次,必須積極找工作,並參與有助重返職場的培訓或就業輔導:
如果你失業了,但沒打算再找新工作,也不願付出努力接受培訓,那也抱歉了,這項計劃叫作「求職援助計劃」,「求職」是重點,所以你還是無法拿到援助。
福利國家式的失業救濟最常引人詬病的,是其優渥的補助方式可能養出更多不願工作的「懶人」:
既然不工作也有錢拿,那為何還要去工作?
新加坡版的「失業救濟金」限制那麼多,無非是為了避免上述現象,試圖在扶持失業人士與助長失業現象間取得平衡。
一方面,要幫助到因經濟環境變化而失去工作的人們,另一方面也要避免變相鼓勵他們白吃白喝,失去再度投入職場的動力。

積極求職是獲取新加坡版「失業救濟金」的必要條件。(海峽時報)
人必自助而後人助之
人力部長陳詩龍近昨日(9日)在國會就解釋,為何新加坡版的「失業救濟金」限制多多:
「我們發現有些國家的失業保障會讓人們更傾向繼續待業……所以我們希望能有更好的替代方案,能減少負面的效果。」
「這項計劃應該把潛在的道德風險降至最低,支持求職者重返職場,而不是持續待業。」
「政府的目的是要支持非自願失業的人士重返職場,找到更匹配他們技能和經驗的工作,避免他們因為經濟壓力而一頭栽進不合適的工作。」

新加坡版「失業救濟金」必須避免引發「懶漢效應」。(聯合早報)
近年來,一些突破性的科技,像是橫空出世的生成式AI給勞動市場帶來了顛覆性的影響,不少過往仰賴人力的行業轉而採用新科技,導致部分國人的工作技能和市場需求不再匹配。
非常時期,要有非常做法。
政府不再堅持不發失業補助的做法,是因事制宜,讓失業者能心無旁騖,安心求職,並積極提升技能。
幫助失業者度過經濟難關某種程度上已是個重大的典範轉移,但援助的發放條件一字排開,也打開天窗說亮話:
每個人終究得為自己的人生負責,該工作就工作,即使一時失意,也要努力站起來。
人必自助而後人助之,新加坡版「失業救濟金」要幫助的,是那些願意付出心力重返職場的失業者。
是以,計劃名稱叫「求職」援助,而非「失業」補助,有其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