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 — 一名男子因企圖將超過3480個電子煙彈和煙 pod 走私入境新加坡,被判處24周監禁。
他同時被罰款800新元,並在刑滿釋放後24個月內被吊銷駕駛資格,不得持有或申請駕照。
現年21歲的穆罕默德·穆斯拉伊於2月12日對三項控狀認罪,包括走私電子煙、無有效保險駕駛及無駕照駕駛。
根據法庭文件,這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於2025年6月17日下午約12時10分,在新山關卡接受移民與關卡局(ICA)人員檢查時落網。當時他駕駛一輛馬來西亞註冊車輛,車上還載有22歲的乘客穆罕默德·海卡爾·扎伊尼。
衛生科學局檢察官鄧德布拉指出,兩人均涉入此次走私行動。目前,海卡爾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ICA人員在該車後備箱內查獲8個紙箱,共藏有3480個電子煙彈和煙 pod。
調查顯示,兩人受僱於一名僅知其名為「丁」的男子,並曾多次成功將電子煙走私入境。
2025年6月17日當天,兩人原計劃將這輛載有電子煙的車輛駛入新加坡。
他們供稱,自己並不清楚具體交貨地點,因「丁」僅會在他們成功入境後才告知郵政編碼。
針對穆斯拉伊的電子煙走私罪,檢察官鄧德布拉求刑20周監禁。
副檢察長黃美玲則就其駕駛罪求判4至5周監禁、罰款700新元,並吊銷駕照兩年。
辯方律師、大衛·納亞爾律師事務所的大衛·納亞爾表示,穆斯拉伊為初犯,且對走私物品的最終目的地與接收者並無掌控權或決策權,請求從輕量刑。
根據新加坡法律,走私電子煙可被處以最高1萬新元罰款、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無有效保險駕駛,可被處以最高1000新元罰款、最長三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無照駕駛,可被處以最高1萬新元罰款、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