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工具限制正式開啟!違反者將面臨嚴厲懲罰!!
代步工具為大家的生活提供了極大程度的方便,尤其是最近幾年剛剛興起的電動踏板車,共享單車等等,
讓大家在路上出行更加的舒適!但是與此同時違規違章駕駛的也為大家的生活帶來了很多危險因素!
有的違規者竟然把車騎上了高速路!嚴重影響了大家的安全!甚至有的使用者不注意車速,在人行道上高速駕駛!

(圖片來源網絡)
最近,政府的相關部門一直在加大力度收緊對於代步工具的管理力度!
從2月1日起,所有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騎行的時速不可超過10公里,
在公路上騎行的腳踏車騎士也須戴頭盔,違例者可被判罰款高達1000元,或坐牢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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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陸交局指出,這有助於所有道路使用者在碰到突發情況時,
有更多時間反應,進而降低發生意外的風險及傷勢的嚴重性。
「最好的做法是,所有騎士須讓路給行人,並在接近擁擠或盲點區時,放慢車速。騎士在超越其他道路使用者時,也應時時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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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規定,對於腳踏車來說們也是一次間接性的收緊!
腳踏車騎士在公路騎車時必須戴頭盔,否則可面對的刑罰與上述違反時速者相同。
不過,那些只為從公共道路(例如人行道和共用道)的一處到另一處而過馬路的騎士,則不受條例影響。
陸交局說,雖然這類公共道路沒有規定騎士一定要戴頭盔,但為個人安全起見,建議他們戴上。
其他新條例包括,腳踏車和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過斑馬線和交通燈等地方時,必須停車查看有無其他車輛。
公路使用者也須放慢車速,讓行人和活躍通勤者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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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交局說,通過該舉措,可以更好地預測所有使用者的行為,為工具用戶和公路使用者提供更多反應時間,降低發生意外的風險。
按照規定,活躍通勤工具用戶過馬路時若沒有停車查看路況,將面對罰款高達1000元,
或坐牢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駕車者若被發現沒有放慢車速,也會面對同樣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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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為年長者和有行動不便者而配置的行動輔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簡稱PMA)最高時速也不得超過10公里,
以避免商家為繞過個人代步工具的條規,濫用和改裝PMA。
陸交局表示,在鼓勵活躍通勤的同時,安全依舊是優先考量。除了上述條規,該局也致力推動公共教育,鼓勵安全的騎車習慣。
公眾可登錄陸交局網站(bit.ly/amrules)下載新條例和安全騎車行為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