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際上有關巨額遺產稅的新聞層出不窮。在2018年,為規避本國高額的遺產稅,2200名韓國人選擇移民海外,是2017年的2.7倍之多。而據聯合早報報道,韓國針對價值超過30億韓元的遺產繼承收取的遺產稅高達50%,因此才會出現韓國富豪們紛紛移民的現象。

聯合早報2019年報道
當然,遺產傳承和遺產稅的徵收不僅僅只是富人們應該關心的問題,其實每個人都有必要詳細了解一下關於遺產繼承的方方面面,比如繼承次序和合法規避遺產稅的方法,提前做好自己的遺產規劃。
1. 什麼是遺產稅?
繼承遺產時,親屬需按順序遞次進行,優先級從高往低分別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和其他半血緣親屬(如祖父母等)。

遺產繼承順序
在實際的繼承過程中,除了要理清繼承順序之外,還會涉及到的就是遺產稅(Estate Duty)。遺產稅是指一個人死亡之後,另一人為擁有、占有或享用死者的財產而須繳納的稅。需要注意的是,被繼承者去世到正式計算遺產稅中間的時間也會影響遺產稅的稅率。
而與遺產稅密切相關的,還有贈與稅(Donation tax),即以贈送的財產價值為徵稅對象而向贈與人或受贈人徵收的一種稅。贈與稅是為了防止遺產稅逃漏而設立的稅種,從而使財產所有人無法在生前以贈與的方式分散財產。因此贈與稅作為遺產稅的輔助稅種,也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實行。

2000年來取消遺產稅的國家與地區
遺產稅常和贈與稅通常會連繫在一起設立和徵收。但是,為了吸引海外投資,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故意不設立遺產稅或者已經廢除遺產稅。
2. 中國遺產稅現狀
在了解了遺產稅是什麼之後,小夥伴們一定好奇中國是否徵收遺產稅?事實上雖然網上眾說紛紜,但中國至今還沒有開徵遺產稅。
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通過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將遺產稅作為擬開徵的稅種之一,但限於當時的條件未予開徵。直到1996年全國人大批准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第9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才提出「逐步開徵遺產稅和贈與稅」。

1996年「九五計劃」
伴隨著近年來網絡上「政府即將開始徵收遺產稅」的假消息引起網民們的不斷熱議,財政部2017年曾發表文件表明了目前政府對遺產稅問題的態度:我國目前並未開徵遺產稅,也從未發布遺產稅相關條例或條例草案。從近年來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國際發展趨勢看,徵收遺產和贈與稅在調節貧富差距的同時,可能會對一國的經濟特別是國外資本流入和國內資本流出產生一定的影響,是否徵收遺產和贈與稅已逐步成為國家、地區間稅收競爭、吸引投資的一項重要內容。部分開徵遺產和贈與稅的國家和地區近年來出現了取消或弱化該稅種的趨勢。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跟蹤國際上遺產稅的發展趨勢,進一步研究遺產稅有關問題。

遺產稅一直是媒體討論的一大熱點
不過針對財政部的這一表態,大部分人還是認為:作為沒有實際徵收過遺產稅的國家,中國政府無法確認遺產稅對本國的國際競爭力影響有多大,因此政府還是有很大機率在未來開徵遺產稅。
3. 新加坡遺產稅現狀
新加坡的遺產稅徵收是由英國殖民地政府遺留下來的,截至1984年,遺產稅是相當高的,最高稅率在60%左右。為了吸引更多的外來投資並引進優質人才,新加坡政府從2008年起,正式取消遺產稅。

尚達曼現任新加坡國務資政兼社會政策統籌部長
取消遺產稅政策是新加坡當時的財政部長尚達曼在國會公布政府預算案時宣布實施的。此舉的目的是為新加坡吸引更多的外國投資和高級人才,包括吸引亞洲各地富裕人士將資產放在新加坡。
新加坡作為亞洲金融中心之一,一直以吸引高素質移民為發展方針。停徵遺產稅後移民新加坡變得更加熱門,畢竟政府幾乎不會再重啟遺產稅。相比之下,不需要依靠吸引海外移民的中國,顯然更適合徵收遺產稅來提升財政收入,因此中國在不久的將來開徵遺產稅是極有可能的。
然而富人們總有辦法應對高額的遺產稅。因此在實際操作中,遺產稅增加政府稅收、縮小貧富差距的意義很難實現。相反,自由的富人們往往是「用腳投票」,哪裡稅低就往哪裡移民。
4. 如何做好遺產規劃?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富人們有很多手段可以合法規避高額的遺產稅,主要有移民、人壽保險與信託這三種方式。
移民至無遺產稅國家
正如開篇所言,如今不少移民國家,如新加坡都已停止徵收遺產稅。若移民至當地並獲取公民身份,自然可以合法規避遺產稅的徵收。只不過移民牽涉的問題較多,並不是最簡便的辦法。
而被繼承者死亡後,法律規定遺產稅的徵收須遵從被繼承者死亡時經常居住地的法律。值得注意的是,不動產的繼承須遵從不動產所在地的法律 。
以被繼承者為新加坡公民為例,被繼承者住在國外,且遺產都在國外的,動產和不動產均須遵從外國的法律。而如果被繼承者住在新加坡,遺產在國外的,那麼動產須遵從新加坡法律,不動產須遵從不動產所在地的法律。
需要注意的是,在後輩想要繼承海外遺產時,由於被繼承者的經常居住地、所屬國籍、不動產所在地或者遺囑行為地的不同而適用不同的法律,從而形成不同的處理結果,因此在遺產規劃時需要將這些問題考慮周全。
人壽保險
在國際上,大額壽險保單是公認的避稅工具。如果指定了受益人,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人死亡),受益人將取得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不屬於被保人遺產,因此不需要交納遺產稅。
關於人壽保險規避遺產稅,有兩個來自台灣地區的例子,大家可以通過對比來體會一下這兩者的不同。
曾經的台灣首富蔡萬霖利用大額壽險成功規避了巨額遺產稅。2004年,蔡萬霖去世,留下超過46億美元的遺產。按照台灣地區的遺產稅規定,蔡萬霖的繼承人需要繳納的遺產稅高達782億新台幣,但實際其繼承人只繳納了5億元新台幣的遺產稅,原因就在於蔡萬霖在去世之前購買了價值數十億新台幣的人壽保險。

壽險避稅的全球富豪還有很多
相反的例子來自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王永慶去世後,其繼承人須繳遺產稅119億元新台幣。這讓其繼承人頗為為難。最終,其12名繼承人通過「質押股票」或「借款」等方式才湊夠了稅款,從而拿到了遺產。
信託
信託(Trust)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

信託的運作方式圖解
信託是一項三方委託的關係。第一方為委託人,轉移財產至第二方受託人,使得第三方受益人獲得利益。信託可視作獨立出去的財產,因此第一方委託人去世後,遺產稅不會徵收在信託上。
家族信託方式在海外市場應用較廣,不過暫時來看受中國法律空白限制,其在遺產稅避稅、資產隔離及免除債務追索等方面存在較大法律風險。在中國,信託對規避遺產稅影響最大的問題,莫過於信託登記制度的未確立。因此不少有意向投資信託的富人都選擇了海外成熟金融市場下的信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