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壯漢買榴槤,先是「試吃」被拒,再來要攤販保證榴槤肉苦,還掏出一疊鈔票裝闊氣,女助手找錢時把10元(約30令吉)鈔票放桌上,壯漢突然發飆,指女助手沒禮貌,當場氣到掀桌,打翻盒裝榴槤和摔壞兩台手機。
壯漢魯莽行事導致他人受傷,為買兩盒榴槤被罰3000元(約9000令吉)。
《聯合晚報》報導,這名火爆的中年漢是魏寶德(譯音,48歲),他面對3項控狀,包括魯莽行事導致他人受傷、惡作劇和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他昨天承認兩項控狀,餘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後,被判罰款3000元。

壯漢發飆後掀桌,打翻桌上盒裝的榴槤和摔壞兩台手機,過程被電眼拍下。(受訪者提供)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7月6日下午4時許,到義順一個榴槤攤幫父親買榴槤。他向25歲年輕女攤販要求苦味的榴槤,但女攤販表示她的榴槤一般介於苦和甜之間,沒法保證選到的榴槤會是苦的。
被告接著要求試吃,女攤販指疫情期間不可試吃,但她建議被告可當場購買榴槤再試吃。
被告同意,他買了一盒榴槤並試吃後,滿意榴槤的味道,要求女攤販再給他挑一個味道相似的榴槤。
女攤販再次表示沒法保證榴槤的味道,被告於是直接購買第二盒榴槤。

榴槤攤老闆說,事發時有5名職員在場,被告是第一次光顧攤位。
當女攤販把榴槤裝盒時,被告將錢交給一名女助手,對方將找回的10元放在桌上,但被告沒有留意到。
他過後向女助手討錢時,女助手直接指向桌子,結果這一舉動激怒被告。
被告不滿女助手的語氣,也認為她將零錢直接丟在桌上。
雖然女助手否認這麼做,但惱羞成怒的被告當場氣得掀桌,打翻多盒榴槤,掉地的榴槤無法再出售。另外,女攤販和女
助手的手機也應聲落地,螢幕當場碎裂,造成她們損失140元(約420令吉)。

壯漢掀桌後快速走人,職員報警並追上前拍下他的照片。(受訪者提供)
改口說賠錢
耍狠後轉身就走,兩女心有不甘,追上前猛拍照。雙方共同朋友上前阻止,壯漢討不到便宜,改口說賠錢,這回輪到兩女強勢回擊,報警處理。
不願具名的榴槤攤老闆受訪時說,經營榴槤攤才半年,被告是第一次來買榴槤。
事發時店裡共有3名女職員和2名男職員在場,被告掀桌後掉頭走人,女職員被弄傷,立刻報警。
「我的兩個女職員去追他,並拍下他的照片,他在警察趕到前快快走人,我們就將電眼畫面和相關照片一併交給警員。」
老闆也說,當時桌子放著手機和開榴槤的刀,壯漢不顧職員安全掀桌,手機和刀都掉在地上,「手機有摔壞的痕跡,幸虧刀沒有弄傷職員。」
他說,疫情期間生意難做,為了衛生考量,不便讓顧客試吃榴槤,希望顧客體諒。
「我的職員絕對沒有態度不好,壯漢不知何故會突然生氣,說我的女職員丟錢。我也陪同女職員到急診部,為了保障職員安全,我決定採取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