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新加坡特約記者 辛 斌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人口不到600萬的新加坡是這一標準的嚴格實踐者。2018年和2019年,新加坡連續兩年位居英國《經濟學人》信息部出爐的《全球食品安全排行榜》榜首。該榜單是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銀行等權威機構的官方數據,綜合評估113個國家的食品安全現狀,對各個國家食品的可負擔性、可得性和質量與安全三個指標進行綜合衡量。

為了保證新加坡人吃得健康安全,該國建立了一套健全的食品安全體系,有明確的法規規範食品生產、加工、進口和批發等環節,實施嚴格的安全標準和認證制度。如果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整批食品都不得在市場上銷售。即便如此,新加坡仍會出現食品不合格的案例。針對這一問題,2019年4月,新加坡成立了新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新加坡食品局。該機構整合了農糧局、國家環境局和衛生科學局所管理的與食品有關的職能。食品局負責監管整個食品供應鏈的安全,包括本地6萬多個食品製造商、中央廚房、餐飲供應和餐館等餐飲食品業者,以及食品安全及風險測試。
新加坡餐飲業發達,各類餐飲經營者總數達3.6萬戶,餐飲從業人員超過12萬,很多民眾基本在遍布各處的大排檔式食閣、小販(即熟食)中心解決一日三餐。為了保證民眾吃得安全,無論是大的餐飲企業,還是小販中心都會嚴格遵照安全和衛生標準,設有完備的衛生設施,並配備了公用集中冷庫、裝貨平台和餐廚垃圾處理系統,所有食閣、菜市場每隔3個月關閉一次進行徹底清洗。
根據新加坡《環境公共衛生法》規定,所有小販開業前必須取得攤位執照,以確保符合衛生與食品安全要求。經營過程中,從業者須遵守環境衛生法規。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推行嚴格的犯規扣分制度,以確保餐飲從業者始終遵守相關規定。具體來說,商戶聘請的食品處理者必須先在國家環境局註冊才能上崗,若聘請無資質者,不但要扣分,還會處以2000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9782元)的罰款。如果在12個月內累計扣分超過12次,小販攤位執照可能會被凍結或吊銷。
除了嚴格執法,新加坡政府在食品安全立法方面也事無巨細。主要法規有《環境公共衛生法令》《環境公共衛生(食物衛生)條例》,以及國家環境局出台的一系列配套制度。法規體系覆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每一項內容,制度設計注重可視化、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條文內容詳盡且具體。如在食物處理規範中,明確規定不准裸手處理食物,食物存放保持合適的溫度,熟食必須放在生鮮食品上面,不能使用破損餐具,食物處理場所必須清潔。這樣既方便從業者按照規定經營,也確保了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精確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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