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永久居民(PR)續簽有更新。
那些REP過期的人,現在法規是必須要在一個月內進行續簽,在新法規之後,將會延期到六個月。
新加坡永久居民(PR)能延長至六個月時間(過期之後)來進行續簽程序。
目前,所有在新加坡的PR出國時都需要有有效的REP,這樣他們才能出入境新加坡。
根據現行法律,如果民眾的REP過期了,他會自動失去PR身份,並只有一個月的寬限期來申請恢復。

提出的修正案將會大幅度的「保留」住許多新加坡永久居民PR居留權,因為他們將有長達六個月的時間進行續簽REP。
續簽成功將可以持續保留PR身份。
內政部(MHA)表示:「這是為了給PR足夠的時間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鼓勵所有的PR在REP過期之前及時申請續簽。」
另外,移民局也將有更大權力能變更你的PR權。
意思就是一但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有不良行為或觸犯本地法規時,移民局可以在無需提前通知居民情況下、並獲得對方書面陳述的情況下,有權力直接取消他們的永久居民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