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6歲的新加坡男子在酒精影響下,於芽籠士乃的齋月集市用刀挾持一名輔助警員,最終被判處11個月零6周監禁。
事發時,該被告因未治療的精神分裂症而產生幻覺,堅信自己的前老闆正企圖謀殺他。
在路人的勸說下,他最終釋放了人質。

被告產生幻覺,認為前老闆在對他不利
據《新明日報》報道,46歲的李永峰(音譯)從小就被診斷出患有精神分裂症。
他拒絕服用藥物治療,並從2026年初開始酗酒。這導致他在每次飲酒後都會出現幻聽症狀。
3月9日晚上,李與身在中國的妻子在電話中發生爭吵。
隨後,他前往芽籠士乃的齋月集市,在那裡喝了三罐啤酒。
由於飲酒,他產生了幻覺,認為他在中國的前老闆已經追蹤到新加坡。

李認為前老闆燒了他的房子、殺了他的家人,現在正準備殺掉他。
他還臆測新加坡警察部隊會與他的老闆勾結來抓他。
集市驚現挾持事件
隨後,李從集市的一個攤位偷了一把15厘米長的刀,並在路邊發現了一名41歲的輔助警員。
李誤以為對方是正式警察,計劃將其挾持為人質,以便讓自己被護送到中國大使館。
行車記錄儀畫面顯示,李從背後走近毫無防備的警員並掐住其脖子。
他用刀威脅警員,大聲要求撥打警察電話並聯繫大使館。

路人隨即報警,並嘗試勸說被告停止行為。
談判起到了作用,李意識到自己危及了警員的安全,於是扔掉刀子並向該輔助警員道歉。

隨後,路人將其制服,直到警方抵達並將其逮捕。
他被押送到警察禁閉區,在車內被兩名警員夾在中間。
到達警察局後,李的幻覺再次發作,認為警員會將他交給前老闆。
結果,他在被制服前激烈掙扎並用頭頂撞警員。
法官指出:拒絕服藥導致病情發作
3月11日,李面臨四項指控,包括盜竊、刑事恐嚇以及蓄意傷害公務員。
他隨後被羈押在心理健康學院(IMH)。

心理評估顯示,他的異常行為是由精神疾病引起的。
5月28日,由自己代表出庭的李承認了所有指控。法官承認,他在精神分裂發作期間犯下了這些嚴重罪行。
然而,法官指出,此次發作是因為被告拒絕服用藥物或配合現有治療。
因此,李被判處11個月零6周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