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加坡政府提出了一項修訂賭場入場費的法案,旨在糾正此前因行政疏忽導致的法律失效問題,並進一步加強對賭場運營的監管。這項修訂法案由新加坡內政部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於8月5日聯合發布,旨在確保賭場入場費的合理性和監管的有效性。
新法案內容主要為以下四點:
01 正式修訂新加坡賭場入場費
根據新的修訂法案,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的賭場入場費將正式確定為每日150新幣(約114美元),或每年3000新幣。這一調整是在之前的法律失效後提出的,旨在恢復2019年4月4日生效的較高收費標準。
背景介紹
2019年4月4日,新加坡政府將賭場入場費從每日100新幣和每年2000新幣分別提高至每日150新幣和每年3000新幣,目的是遏制隨意和衝動賭博行為。法令有效期為5年。
然而,由於內政部的疏忽,這一命令在今年4月4日自動失效,入場費也隨之恢復到較低的標準。
內政部發現疏忽後,在5月8日恢復了較高的入場費標準,並在4月4日至5月7日期間共收取了約440萬新幣的費用,高於法定入場費標準。
司法和內政部長 K Shanmugam 7 月 15 日向媒體發表講話
02 加強賭場運營管理,新增三項處罰條款
內政部還提議加強賭博管制,將一系列新行為列為違法,包括
違反入門次數限制令
在賭局出結果後撤回賭注
在賭場使用設備攝錄賭博遊戲等。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弱勢群體的保護,修正法案提議將違反家屬入門次數限制令(Family Visit Limit)的行為定為違法,違者可面臨最高1萬元罰款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此外,修正案還提出,只要當局確認當事人明知或應知便可提控,自願禁門令(Exclusion Order)者除外。
新法案還計劃擴大賭博管制局的監管範疇,將投注和彩票等活動納入其中,以適應全球賭場遊戲模式、遊戲機生產和籌碼形式的創新。新加坡賭管局允許賭場內使用軟硬體遊戲機(老虎機和電子桌台遊戲),但當局已注意到有製造商開發了可在移動設備上使用的賭博遊戲APP。
內政部表示,如有需要,將授予賭博管制局只批准這些APP的權力,同時探索新型投注工具,如虛擬籌碼的使用。
03 主要股東審批權變更
法案還將賭場主要股東的審批權從賭博監管局轉移到內政部長手中。作為綜合度假村發展和長期承諾的主要責任方,內政部長更適合「綜合考慮政府的整體利益」。
同時,內政部長對控制人和大股東的審批權將轉移到賭博監管局,由該機構負責審批那些直接影響或控制賭場運營的人士。
04 允許賭場之間共享信息
修訂法案還允許新加坡的兩家賭場運營商共享顧客信息,以打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擴散融資。
而在之前,由於PDPA《個人數據保護法》的限制,運營商不能在未經顧客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共享個人數據。這一修訂將簡化信息共享流程,提高運營效率。
新加坡聖淘沙賭場和金沙賭場
通過這些修訂,新加坡政府希望進一步規範賭場運營,保護公眾利益,確保賭博活動在受控、安全的環境中進行。這些變化不僅反映了政府對賭博問題的重視,還展示了其建立更完善監管體系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