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男子在一家咖啡店結識「小妹」,在她的牽引下當上「卜基」,不到兩周警方便找上門,從他家中查獲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
被告是35歲的陳金興(譯音),他共面對3項牴觸賭博管制法令的罪行,前日承認其中一項,被判坐牢7個月以及罰款1萬5000新元。
案情顯示,去年11月6日,凌晨3時30分,警方突擊被告住家,當場將他逮捕,並在他家中查獲2萬零436新元的現金、一個黑色的LV包、兩台手機、一台膝上型電腦、一個滑鼠和一台電腦。
被告被捕後,承認涉嫌非法賭博,並交出3個網上下注網站(包括兩個非法下注馬票的網站,以及一個非法下注賭球的網站)的資料。
調查揭露,去年10月25日之前,被告在新加坡芽籠19巷的一家咖啡店認識一個他稱「小妹」的不知名人士。兩人逐漸熟絡,對方便讓他經營上述3個下注網站。
身為經營者(俗稱「卜基」),被告能從顧客下注馬票的賭注中抽取10%佣金,若下注者中獎,他則可從獎金中再拿到5%佣金。針對賭球的顧客,他則可從賭注中得到20%佣金。
根據控狀,被告在去年10月25日到11月5日之間,共收了8萬2434新元的賭注。
控方指被告在涉案期間,估計賺取約1萬5509新元,期間也給他人開立投注帳號,建議法官判他坐牢7到9個月,以及罰款1萬50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