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制(Jury System)是指從一般市民中隨機選出若干名陪審員,委派其參與訴訟的審理,並獨立於法官作出事實認定。陪審團通常有6至12名陪審員。陪審團在案件中會對被告人做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斷。
新加坡的法庭自1819年開埠以來,一直承襲英式陪審團制度。而老獅今天要講的這個案子,將這個傳承了近150年的制度一舉終結。

一名律師正在向陪審團表明自己的意見 1967年9月30日下午,一股焦慮的情緒在新加坡實業巨頭許木泰的豪宅中蔓延。 就在剛剛,一封勒索信寄到了許家。 勒索信的製做相當專業。為留下最少線索,信不是手寫的,也不是打字機打的,而是剪下雜誌或報紙上的字,再黏貼而成。

勒索信 信用英文寫成,內容如下: 「如果你想要你兒子活著回家,就在一周內給我們25萬新幣的贖金。如果報警,你兒子就會死。贖金必須是舊版紙幣,面額只能是50或100。如果你認為我們在吹牛,那就去報警吧!要兒子還是要錢,選擇在於你。」
25萬新幣在當時的新加坡可以買幾套公寓了!那時一輛普通跑車的價格也就一萬新幣左右。看來寫信的人很清楚許木泰的經濟實力。

描寫新加坡富豪的電影《摘金奇緣》-Crazy Rich Asian 許木泰出身貧寒,1929年他迫於生計南渡新加坡做泥瓦匠。因工作勤快,為人忠厚,老闆將養女許配與他。後來,許木泰創辦了自己的公司。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占領新加坡,許木泰進行反日活動被日軍投進監獄。他在獄中幫助了一個英國官員越獄脫逃。戰後,那名英國官員回新加坡政府擔任要職。許木泰憑這個官員的支持,事業得到大發展,成為當時首屈一指的實業家。

失蹤者許財利 60年代的新加坡綁架案頻發,而許木泰22歲的兒子許財利已經兩天不見蹤影了。兩天前他本約好和母親一起去四馬路觀音廟拜佛,但到了約定的時間也沒露面。
做為一個富二代,許財利在社會上也交了不少狐朋狗友,經常夜不歸宿,許家原本也沒在意,直到收到那封勒索信。
許木泰在政府高層有不少朋友,他非常確信新加坡的警察會幫他找到兒子。於是他當天就聯絡了政界的朋友並報警。警察們立刻抖擻精神,安排布置,對許家電話進行監聽。準備等綁匪再次聯絡許家收取贖金時,把他們連根拔起。

照片中男子為許木泰 沒想到,隔天傍晚,一個噩耗就傳到許家。警察接到報案,一具無名屍在三巴旺一所學校旁被發現,屍體特徵和許財利很相似。
發現屍體的是學校保安,印度人迪南星。他下午三點巡邏時,發現一片樹林附近傳出一股惡臭。靠近一看,他就驚呆了:樹後的草叢裡,橫臥著一具屍體!
警察趕到現場時發現:屍體面部朝天,後腦破了個大洞,顯然是遭人用重物從後猛擊。屍體因高度腐敗而面目全非,身上穿著花紋上衣與灰色長褲,鞋子已不知去向。
離開屍體30米之外則有兩張毛毯,上面血跡斑斑,蛆蟲亂爬!相信毛毯是用來包裹屍體的。
現場找不到兇器,也沒有證明死者身份的證件,屍體上只有一把紅色的塑料梳子,以及一條灰邊的白色手巾。
經過家人的辨認,屍體正是許家少爺許財利的! 許木泰悲痛萬分且大為自責,認為是自己聯繫警方才導致了兒子的死亡!新加坡的警方也大失面子,不知道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專案小組在發現屍體的區域周圍,挨家逐戶探訪,尋找目擊證人,希望有人看到出入該處的可疑車輛與人物,可是卻一無所獲。許木泰只好登報發告示重金尋找提供線索者。
綁票的目的是為了贖金,綁匪就算知道家屬聯絡了警方,一般也會先做出警告,絕不會立刻「撕票」。
而且許家前一天晚上才通知警方,怎麼綁匪立刻就會知道呢?難道這是一夥殺人不眨眼的瘋狗? 警方還列出了幾個其他的可能:
許財利要逃跑或者激怒了綁匪,惹來殺身之禍
許財利認出了綁匪的身份,遭對方滅口
綁匪在綁架過程中遇到許財利反抗,綁架時就已經殺死了他。
不管如何,人死不能復生,現在警察只能開足馬力,偵破這起殺人案。根據警方過去對綁票案的經驗,案件就算不是「熟人」所干,也多數有「熟人」提供消息給「外人」,來個裡應外合,聯手干案。因此他們開始著手調查許家的每個人。
根據調查,許家的司機阿里,是全家最後一個看到許財利的人。阿里說,他在9月28日下午送許財利到國泰戲院見一個朋友。他看著許財利和這個男子一起向國泰戲院的山坡後走去。
許財利的姐姐多玲也回憶起,那天在家曾經接過一個許財利朋友的電話,她當時回說許財利不在,要對方留下電話。這個朋友名字叫Tan Seng Keng, 又叫弗萊迪。經過阿里的確認,許財利正是和這個弗萊迪一起走向國泰戲院後的山坡。

許財利的姐姐多玲 弗萊迪27歲,已婚。是許財利的朋友之一,他們兩個在倫敦留學的時候認識並混在一起,回到新加坡以後也還是經常結伴玩耍。據弗萊迪說,許財利以5500新幣的價格賣給他一輛跑車,因為跑車有些故障,所以弗萊迪還有300新幣尾款沒和許財利結清。當天在國泰戲院就是談這個尾款的事。關於許財利和他談話之後去了哪裡,弗萊迪表示一無所知。
由於弗萊迪是目前所知最後一個見到許財利的人,和他還有跑車尾款上的糾紛。警方對他進行了重點調查。 弗萊迪面對盤問反應謹慎,措辭條理分明;還提出了不少不在場的證明。
9月28日晚上,老婆作證,兩人一起看電影。
9月29日下午四點,根據新加坡海關記錄,他開車到吉隆坡面試,應徵工作。
根據郵戳記錄,郵局收到勒索信的時間是:9月30日中午12時45分。郵政局負責人的看法是,勒索信是29日下午3時到30日上午10時30分之間寄出。由此推算,弗萊迪在29日下午出境之前,還是有充分時間寄出勒索信。
法醫的報告則推斷許財利的死亡時間是在28日下午4時以後,死因是頭部給重物重擊了最少三下,頭蓋骨破裂,流血過多致命。
同時,許木泰在報紙上登的廣告也有了回應: 三巴旺青天酒吧保安報告:9月30日晚上九點半左右,有個男子跑進酒吧,說他的貨車拋錨,要求這個酒吧保安幫忙。保安撥電找修車廠的朋友將拋錨的貨車拖去了修車廠。根據兩人回憶:男子眉清目秀,樣子斯文,不像是開貨車的。而且那貨車上還有股惡臭。在警察局,這兩人都認出那男子正是弗萊迪!

弗萊迪的孿生兄弟埃德溫,沒有弗萊迪的照片,同學們湊合看這個吧 人證有了,專案小組獲得了搜查令,隨即分頭突擊弗萊迪的住家與岳母家。
在弗萊迪家,專案小組發現一條紫色毛毯,跟棄屍處的毛毯屬於同一類,毛毯的羊毛纖維在對比之後,也互相符合。弗萊迪的一條長褲,在化驗師查驗下,發現了血跡,客廳也有血跡,血型跟棄屍處的毛毯上的血是一樣的。鐵證如山,弗萊迪被警方逮捕了。

案件的真相一一被還原: 28日下午,許財利和弗萊迪從國泰戲院回到弗萊迪家。兩人因跑車尾款的事發生口角。許財利大喊:」沒錢你裝什麼有錢人買跑車!你這個窮鬼,還要來騙老子的錢!「 這下說到了弗萊迪的痛處。他雖然也算是個富二代,但和那些億萬富翁的富二代根本沒法比。他雖然混在富人圈子裡,卻總是有深深的自卑感。


心理被刺傷的他暴跳如雷,拿起一根棍子就要打許財利。許財利也不是吃素的,抄起一把椅子就砸過來。沒想到椅子被弗萊迪躲了過去,許財利自己卻摔倒在地。弗萊迪就在這檔對著許財利後腦勺猛打了幾下。
等弗萊迪從盛怒中清醒過來,一切已經晚了。他把許財利抱到床上,又拿來水給他喝,可惜已經回天乏術。弗萊迪猛拍自己的腦袋,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為了逃避懲罰,弗萊迪把許財利的屍體用家裡的地毯裹好,裝進家裡閒置的一個大木箱。由於怕警察上門搜查,他把大木箱放去了岳母家後院的雜物房。
晚上,他故作鎮靜,和老婆去看了電影。第二天,他又炮製了一封勒索信,希望能誤導警方。寄出信之後,他便開車去吉隆坡面試了。
9月30日,他不得不提早拋屍。因為岳母家的雜物房是鋅皮屋頂,也沒空調,屍體在那個高溫環境里等於是放在微波爐里轉。強烈的屍臭讓人難以忽視這個木箱。於是他當晚就借了輛貨車去三巴旺那所學校扔掉了屍體。沒想到剛棄完屍,貨車就拋錨了,從而留下了關鍵的人證!
許木泰得知罪犯被捕後非常欣慰,他在他豪宅門前的崗亭里放了很多的汽水,告訴周圍巡邏的警員以後可以隨時來喝。

接下來,輪到控方和辯方律師在陪審團面前精彩的大鬥法了: 這起案件,破天荒的進行了36天的庭辯!在新加坡犯罪史上,單獨一個被告面對謀殺罪名,審訊最長時間的,便是這一起案件。
被害人的父親許木泰有深厚的政府背景,且財力雄厚,他發誓要讓兇手血債血償。他花重金聘請了當時最有名的律師David Marshall,還對法官和檢察官打了很多招呼。

許家重金聘請的控方律師David Marshall 負責此案的檢察官是有鐵面判官之稱的蕭添壽。蕭添壽在Sunny Ang的案子裡,在連屍體都沒找到的情況下,也讓嫌犯被判了死刑(案件回放可以看老獅之前的一篇 新加坡對完美謀殺說不)。如此強強聯手的卡司陣容,讓當時的法律界包括許家在判弗萊迪死刑這件事上基本感到沒有懸念。

主控官蕭添壽(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