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18日,新加坡上訴法院(CA)維持了對股市操縱案主謀蘇志文(又名John Soh)和闕素玲分別判處36年與20年監禁的判決。兩人精心策劃了針對Blumont Group Ltd、Asiasons Capital Ltd和LionGold Corp Ltd三家公司股票的龐大操縱計劃,該案成為新加坡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股市操縱案。早在2025年10月,上訴法院已駁回兩人對定罪的上訴。
在高等法院審判後,蘇志文與闕素玲分別被控180項和169項罪名,兩人隨後對定罪與刑期提出上訴。上訴法院確認了高等法院的判斷:兩人通過187個交易帳戶構建起一張精密網絡,人為推高三隻股票的市值並操控其價格。更甚者,他們向高盛國際與Interactive Brokers LLC虛構這些股票為保證金融資的合法抵押品,明知其價格系人為操縱,仍騙取融資。
2026年3月18日,上訴法院駁回蘇志文對刑期的上訴,拒絕其辯稱「2013年10月三隻股票崩盤系外部因素所致」。法院指出,蘇志文的行為「對市場及利益相關者造成極為嚴重的損害」,並「嚴重損害了新加坡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法院強調,他精心策劃的操縱計劃「徹底顛覆了《證券與期貨法》設立的初衷——即規範市場行為、確保交易透明」。至於闕素玲,法院認可其責任較蘇志文為輕,並認為高等法院在量刑時已充分考量其情節。
資本市場濫用直擊新加坡金融體系的核心,威脅市場信任與穩定。當局對任何企圖操縱新加坡資本市場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必將嚴懲不貸,以捍衛新加坡作為安全金融樞紐的國際聲譽。
Annex A**



*蘇志文未就《公司法》第148條所涉指控提出上訴。
總檢察署 新加坡警察部隊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晚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