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男子因在夜市攤位非法僱傭19名外籍工人而面臨監禁和罰款的判決。人力部在星期五(1月5日)發布文告指出,這五名男子年齡介於41歲至70歲之間,他們在沒有合法工作準證的情況下僱傭了這些外籍工人,違反了雇用外來人力法令。這一違法行為發生在2023年9月7日至2024年1月4日之間。
其中,包括三名姓氏郭的兄弟。這些未持有合法工作準證的19名工人已經被禁止在新加坡工作。

(圖:來源於網絡)
人力部的調查始於2023年4月4日,當時他們前往芽籠士乃夜市展開調查。調查發現,郭永福(53歲)和郭永吉(52歲)這對兄弟在2023年3月至4月期間租下一個食物攤位,僱傭了六名外籍工人作為攤位助手。這些工人持有社交訪問准證入境新加坡,但沒有工作準證。而且,兩兄弟沒有為這些工人提供適當的住宿條件,有些工人甚至只能在地板上休息。
因此,郭永福和郭永吉分別因非法僱傭一個和五個外籍工人而被判罰款6000新元,並分別面臨一個月監禁和2萬3000新元的罰款。
另一位兄弟郭永森(41歲)與陳輝順(70歲)在2023年3月至4月期間租下宏茂橋夜市的食物攤位,並僱傭了兩名外籍工人作為助手,同樣沒有為工人提供適當的住宿條件。因此,他們各自被罰款8500新元。
另一宗案件涉及紹偉倫(47歲),該案於2022年10月26日在武吉班讓的山樂坊(Hillion Mall)外的夜市發生。他租下一個食物攤位,並非法僱傭了11名僅持有社交訪問准證的外籍工人作為助手,同樣沒有合法工作準證。紹偉倫因此被判監禁兩個月和罰款4萬5000新元。
根據雇用外來人力法令,非法僱傭員工若被判有罪,可能面臨監禁最長一年,或罰款5000新元至3萬元,或兩者兼施的處罰。這一事件再次強調了僱主必須遵守相關法規,確保外籍工人的合法就業和適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