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告公寓管方要求陽台安裝遮簾 男子敗訴

男子要求在這個陽台安裝遮簾。(圖:法網)
一名公寓屋主要求在閣樓單位的陽台安裝遮簾,以防蚊蟲和保護孩童安全,但管委會以維護外觀一致性為由駁回要求。男子於是入稟要求法院介入,但要求也被駁回。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男子Soo Hoo Khoon Peng是靠近烏節路一個公寓項目Stevens Loft一間閣樓單位的屋主。去年8月份,他向公寓管委會申請在單位的兩個陽台外安裝遮簾(zip blinds),但管委會以「以下公寓外觀的統一性」為由,拒絕他的申請。
管委會以不應占用公共設施為由駁回申請
Soo Hoo Khoon Peng稱遮簾並不會影響公寓外觀,這麼做只是想防止蚊蟲飛入、保護陽台不被磨損,同時預防孩子墜樓的風險。但管委會仍然以住戶不能占用公共設施為由拒絕接受他的申請,同時指出他必須取得超過90%屋主的同意後,才能安裝有關遮簾。
Soo Hoo Khoon Peng最後入稟法院,要求法官下令批准他的申請,同時要求管委會賠償他約2400元的損失。
地方法官同意管委會的說法,認為他如果在陽台外安裝遮簾,就是占用公共設施。法官同意屋主所述,即遮簾可防止蚊蟲飛入,但不能接受「遮簾可預防孩子跌下或跳下」的說法。
他的代表律師還說,公寓有其他租戶已安裝了捲簾,公寓的「統一外觀」的要求早已不復存在,但法官說只有另一個屋主安裝了捲簾,而管委會目前正在對那個屋主採取行動,因此駁回男子的申請。
Soo Hoo Khoon Peng不服,要求上訴到高庭,但同樣遭到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