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街頭藝人、雜技表演者黃循喜以街頭表演謀生。(聯合早報)
作者 侯佩瑜
在新加坡要成為街頭藝人,除了要有一技之長,還得先通過國家藝術理事會的試鏡面試審核。只有成功通過面試者才能獲得有效期為一年的街頭藝人證,才可以通過電子平台預訂公共表演地點與時段,上街表演。
這個街頭藝人證每年都得更新,更新的程序並不簡單。
首先,街頭藝人需得親自或在線參加一項面試簡報,然後再帶著所有表演道具與器材,親自到國家藝術理事會指定的場地進行約五分鐘的試鏡表演。
藝理會一年只舉辦四次現場試鏡表演,每三個月一次,錯過了就得等下一次。

今年的試鏡時間,1月份的已經完畢了。(國家藝術理事會網站)
不過,新加坡的「老鳥」街頭藝人紛紛指出,每年都得試鏡表演才能更新執照,是「一個完全沒必要的麻煩」。
27歲的吳正隆是一名全職雜耍街頭藝人,在這行有10年的經驗,目前也是街頭藝人協會的聯合會長。該協會專為街頭藝人面對的問題發聲。
吳正隆去年9月暫別新加坡街頭,遠赴倫敦深造,全職修讀為期三年的雜耍藝術學士文憑課程。但在學校假期時,他會回新進行街頭表演,賺取生活費。
日前他在臉書上申訴,為了更新他的街頭表演執照,近日他花了約2000新元買機票,大老遠從倫敦飛回新加坡,只為參加一場5分鐘的試鏡表演。
他接受《今日報》採訪時說:
「我每年都在空調房裡,對著評委們表演一摸一樣的雜技項目,唯一的不同是,平時我是在街頭上表演。」
「我相信,評委也看厭了我的表演。」
他指出,試演名額既然這麼有限,為何要把時間浪費在那些顯然已經相當資深,年復一年都在街頭演出,且經驗豐富的街頭藝人身上呢?
「我們不會在一年之後就忘記怎麼表演的。」
《今日報》也採訪了另外三名街頭藝人。他們同樣認為,更新表演執照的程序存在不足。一些覺得,應該提供線上試鏡,一些則希望街頭藝人證的有效期能更長。
吳正隆就建議說,當局可實施等級制度,讓街頭藝人可根據他們入行年數獲得更長的執照有效期。
35歲的街頭歌手Soo Sheng Li則建議說,若街頭藝人每年在藝理會場地預訂系統上,預訂了一定的時間,就可以獲得更長的有效期執照。
她說:「通過增長執照的有效期,當局可以將用於試鏡資深街頭藝人的資源,花在試鏡街頭藝人新手,以及改善新加坡街頭藝人文化。
27歲的雜技街頭藝人Bryan Wong則說, 早前試鏡前,他是多麼害怕自己會感染冠病,因為一旦錯過了當月的試鏡,就得等三個月後才能再參加試鏡。
這意味著在沒有成功續簽執照期間他不能表演,他將會失去三個月的收入。他建議當局可在特殊情況下通融通過視頻會議進行試鏡。
有10年街頭表演經驗的歌手Delvina See(20來歲)也說, 為了在5分鐘內演唱幾首歌,大家要帶著吉他等大型器材到現場,實在太重了,而且還得特別安排交通工具,運費很高,對街頭藝人來說是個很大的負擔。

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外國人和國際學生都可申請成為街頭藝人。在新加坡修讀商學系的Robin Curtis為了追夢而成為街頭藝人。(聯合早報)
國家藝術理事會:現場表演面試不可或缺
藝理會告訴《今日報》, 試鏡是為街頭藝人申請執照的"必要過程",因此他們無需向多個政府機構申請執照就能在公共場所表演。
否則,他們得申請的執照可能包括新加坡警察部隊的公共娛樂執照(Public Entertainment License)和資訊通信媒體發展管理局的藝術娛樂執照。
根據「公共娛樂與集會法令」(Public Entertainments and Meetings Act),除非是個別特殊情況,或已獲得藝理會頒發的街頭藝術表演證,任何在公共場所的有償和無償表演都必須事先向警方申請公共娛樂執照。違法者可被罰款最多一萬元。
藝理會說, 除此之外,試鏡還確保了新加坡街頭表演的質量。
「你不只是在唱一首歌,把它唱完就完事了,你還得和觀眾互動,讓他們開心……還是應該有些基本標準的。」
試演期間,考官會依據表演者的表演技巧、與觀眾的互動、創新和原創等標準來評分。
關於為何不提供線上試鏡選擇,藝理會指出, 試鏡其實是在模擬街頭表演的真實情況。這將確保所有申請者,包括有經驗的和新手表演者,都能通過公平的評審過程,獲得平等的機會進行街頭表演。
藝理會也說,在現場進行試鏡,可避免出現音質差和延遲等技術性問題,阻礙街頭表演者的試鏡表現。
當局說,現場表演面試也確保年長的街頭藝人不會被排除在試鏡之外,他們可能不那麼精通科技技術。
至於為何街頭表演者的試鏡是在室內,而不是更真實的室外場所,藝理會解釋說, 目前的試鏡場地是維多利亞街國家圖書館內的一間空調房,是為了避免不可預見的天氣導致試鏡中斷。
當局也指出, 倫敦和墨爾本等地頒發的街頭藝人執照有效期為一年或更短。
那麼,為何沒給資深街頭藝人更長的有效期的准證,藝理會說, 我們希望保持公開和公平,如果我們區別開來,可能會讓年輕人的(街頭藝人)裹足不前,而不前來試鏡。我們不想這個群體區分開來,因為我們確實看到,不同的藝術形式類別可能會有很多細微差別……我們希望把街頭表演開放給整個社區以及所有人。
藝理會指出,疫情前曾提供兩年有效期的街頭藝人執照,但一些有其他職務在身的街頭藝人發現自己很忙,無法常常進行街頭表演,不想保留執照。
「如果我們給予更長的許可證,但他們過了一段時間就不想賣藝了,那麼我們在管理上很難追蹤。」
簡而言之,當局認為無論你是老鳥還是新菜,都應該公平競爭,擁有同樣的機會進行街頭表演。
「街頭表演計劃」起源於1997年,藝理會定期檢討這項計劃。
該計劃目的是豐富新加坡的街頭文化,將更多機會提供給有藝術才華的個人或團體,展示創造力。
同時也希望通過現場表演給城市生活增添生氣,為城市空間注入活力,讓新加坡人和遊客在日常生活空間中接觸和欣賞我們多元的藝術和文化活動。
新加坡目前約有300名街頭表演者,他們來自各行各業,一半是35歲以下,其中約10人是全職街頭藝人。街頭表演通常分為三種藝術形式類別,即:音樂、街頭戲劇和視覺藝術。目前,新加坡九成的街頭藝人都是呈獻音樂表演。

熱愛音樂的年長街頭藝人、銀髮雙人組合張謙發(中)與吳憶蓮(右)在街頭演唱,有觀眾隨著音樂翩翩起舞。(聯合早報)
當局的試鏡評審團里沒有街頭表演藝人代表
新加坡街頭藝人的另一個申訴:試鏡評審團里,沒有一個評委有街頭表演經驗。
街頭藝人們均認為,街頭表演有別於其他藝術表演,需要吸引公眾駐足圍觀,時刻和他們互動,不讓他們輕易離開,因此須具備多方面的能力。
Delvina說,試鏡應該由經驗豐富的街頭藝人來當評委,至少他們知道街頭賣藝是什麼樣子,要特別留意什麼,可以更好地評審我們表演。而且可以在試鏡過程中,給予街頭藝人反饋,讓他們有改進的機會。
她形容目前的試鏡過程「冷冰冰的」,幾乎沒有任何互動,試鏡後給予反饋的這個環節,儘管麻煩,但可以讓這個過程變得更有意義。
藝理會表示,評委小組的成員中擁有各種專業知識,熟悉戶外環境,或者具備表演可能需要的某些技能。其中包括音樂家、製作人、藝術家和戶外活動組織者。
藝理會也透露,有一些人是沒有通過試鏡的,但當局拒絕提供具體數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