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31日訊)為照顧患癌的八旬父母,男子逃役超過6年,被警方逮捕5次,最終才服役,前日被判監禁4個月2周。
被告是29歲的楊家達,他觸犯兩項國民服役徵召法令的罪行,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 被告是在2009年登記國民服役,但他屢次不去中央人力局和裕廊醫療中心做健康檢查。
服役通告是在2011年6月17日發出,要求被告到克蘭芝兵營。即便人員上門拜訪,甚至開出罰款,但被告仍不遵從指示。
警方從2011年到2017年間共發出5次緊急公報,分別5次逮捕了他。被告每當被捕後,依舊不去報到。
期間,被告母親曾致電通報,指被告留在家中,拒絕去做健康檢查。
他最終的體格配軍務等級是C9,在2018年7月3日到民防部隊服役。
被告從2011年8月23日到2018年4月8日,一共6年7個月17天未遵從服役通知的指示,反而選擇工作,先是在樟宜機場擔任貨物裝卸員,後又在活動公司工作。
控方指出,被告並沒有自首,是在被捕5次後才開始服役,懇請法官判他坐牢4個月半。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的父母都80幾歲,一人患乳癌,另一人則有胃癌, 被告不但是唯一的經濟支柱,也需要天天照顧他們,而律師則指出,被告的個人情況,和其他逃役的人員有所差異,求法官輕判。
法官說,被告雖然有皮膚問題,也有個人情況,但每個男公民必須服役,最終判被告坐牢4 個月2周。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