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無可忍的吳建豪
只能。。。繼續忍!
去意已決的吳建豪
隔了一個星期
再次寄出離婚協議書
只是理由改成了:
「老婆不支持他事業
興趣不相同等」
石貞善認為他沒有說實話
又一次將協議書退回
儘管如此
這兩封離婚協議書還是
徹底傷了女方的心

女方初期仍想要挽回
但發現男方經常不回家
不想要努力經營關係
因此決定離婚
在2013年8月9日結婚
2014年開始有矛盾鬧不和
結果一直到2018年才離婚成功
就是這麼回事~
而且新加坡
對於離婚後的贍養費用
也有相關規定
《婦女憲章》無條件庇佑女性~

憲章規定:
「夫妻離婚後
不管妻子是否有職業和收入
前夫都必須支付贍養費
直至前妻再婚或去世為止。
而贍養費的支付標準,
以保證前妻生活水平不會因離婚而降低來計算」
可見在新加坡離婚
那純粹就是到處折騰
由於規定嚴格離婚申請被駁回的
本地案件比比皆是
甚至有些到最後......
乾脆不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