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日前宣布推出自僱人士收入補貼計劃,符合條件的國民都會從今年5月開始,分三次獲取總共9000新幣的現金補貼。 全國職工總會等將協助人力部處理該計劃的申請和上訴程序。職總秘書長黃志明昨日進一步宣布此計劃的申請條件:
1. 在2020年3月25日或以前開始成為自僱人士;
2. 目前賺取的凈營業入息不超過10萬新幣;
3. 若自僱人士也同時受僱,受僱所得到的收入必須少於每月2300新幣;
4. 所居住的房地產年值不超過2萬1000新幣;
5. 名下房產不超過一棟。
已婚自僱人士,也要符合以下額外條件:
1. 已婚自僱人士和配偶名下房產不超過一棟;
2. 已婚自僱人士或配偶估稅收入不超過7萬新幣。 截至今年底,年滿37歲和以上、符合條件的本地公民,並在去年申報2018財政年收入的自由業者或自僱人士,將在5月底自動獲得「自僱人士收入補貼計劃」的補貼,無需提出申請。

(圖源:NTUC官網)
另外兩組人士分別是年底滿37歲和以上,但沒有申報2018財政年收入,以及年底介於21到36歲已申報收入的人,他們所需要準備的文件如下:
在今年1月之前就已是自僱人士的需準備:
如果凈營業入息少過6000新幣
準備稅務局表格144填寫副本
準備2020年1月至3月期間自僱人士的收入證明(例:服務合同、收據等)
如果凈營業入息在6000新幣以上
準備繳稅通知說明或2019年報稅表格B副本
準備2020年1月至3月期間自僱人士的收入證明(例:服務合同、收據等)

在今年1月後(3月25日或之前)成為自僱人士的需準備自僱人士的收入證明(例:2020年1月至3月期間的服務合同、收據等)。

已婚人士需提交伴侶的繳稅通知說明、報稅表格B或2020年估稅年表格B1,以及所有1月至3月期間的收入文件。如果伴侶沒有工作,需提交去年公積金戶頭結單。

如果需要證明經濟困難,可提交額外文件如社保援助計劃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