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總統尚達曼,當選後第一次率團出國訪問! 在瑞士當地時間1月16日上午,新加坡總統尚達曼在達沃斯出席世界經濟論壇2024年年會期間,應約和中國國務院總理會面。

圖源:新華社
會談中,新中兩國高層都充分肯定了雙方達成的歷史性合作成果。
特別針對中方在台灣問題上的原則立場,尚達曼正面回應表示,新方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任何「台獨」言行。新方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沒有任何變化。

堅定奉行「一個中國」的主張,是新加坡政府和國家層面一貫的立場。
在國際上,尚達曼代表了新加坡國家和社會。他的聲明自帶權威性,就是新加坡舉國上下的聲明。
不僅僅是尚達曼,新加坡多位高官政要,也曾在不同場合說過這一點。
新加坡多次力挺「一個中國」
事實上,新加坡政府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就一直表達了對「一個中國」的認可。
歷史上,新加坡就曾大力促使中國內地和中國台灣雙方,就這個問題達成共識。
1993年4月27日,時任中國海協會會長的汪道涵,就與台灣方面海基會會長辜振甫,在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斡旋下,于海皇大廈進行了歷史性的「第一次汪辜會談」。

汪道涵(左)和辜振甫(右),圖源:新華社
這次會面,被外界形容海峽對岸雙方關係正式「破冰」的開始,並且也是「一個中國」走向全世界的開端。
①「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態度
作為東道主新加坡的領導人,李光耀在當時雖然沒有發聲表態,但在之後接受採訪時,清楚表達了自己的立場,那就是:支持「一個中國」原則。




李光耀也反對「一中一台」的說法,圖源:見水印
②新加坡第二任總理吳作棟的表態
李光耀的繼任者——新加坡第二任總理吳作棟,也在公開場合表達了相同立場。
2000年,在他訪問中國時,他清楚明白地向中方領導人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
新加坡將堅定支持「一個中國」的政策,不會有絲毫動搖。

來源: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
③現任總理李顯龍的公開回應
而到了現任總理李顯龍的執政時代,對於「一個中國」的原則,李顯龍在剛剛上任後的2004年國慶群眾大會上,就持明確的支持態度。
李顯龍再三重申,他代表的新加坡官方態度是:明確反對台灣「獨立」。

不僅如此,在國會上,李顯龍也數次傳達了他乃至新加坡政府的立場:
新加坡堅決奉行「一個中國」政策,一如既往地支持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



在前不久舉行的「亞洲前瞻峰會2023」閉幕對談上,面對國際媒體時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再次發聲,認為中美關係走向取決於世界各國對台灣的態度,一個中國是基礎。

圖源:中國僑網
由此,可以看出新加坡領導人一路以來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新加坡一路以來的做法,也證實了他並不是嘴上說說,而是切實這麼認為的。
④候任總理黃循財的說法
有理由相信,新加坡下屆總理(如無意外)黃循財,在這個問題上也不會有絲毫動搖。
畢竟,在其擔任財政部長期間,他多次與中國官員們進行了溝通和交流,並簽署落實了很多國家級的項目和工程。他足夠了解中國,也足夠理解中國。

圖源:東博智庫
今年訪華期間,黃循財也向中方表示過,新中兩國友好合作基礎堅實,雙邊關係強勁有力。新方長期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新方堅定支持「一帶一路」倡議的立場。
等他真的上任後,他理應不會推翻新加坡一路以來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堅持。 ⑤新加坡多屆外交部長的說法
另外,作為新加坡外交事務的直接負責人,新加坡兩任外交部長——楊榮文、維文醫生,也於公開場合表達了自己的立場。


來源:中國駐立陶宛大使館&早報
去年,在參加完東協第第55屆東協外長會議,和中國外交部長王毅的會面中,維文醫生代表新加坡政府,言之鑿鑿地表示:
「新加坡有明確和一貫的『一個中國』政策,反對台Du和任何改變現狀的單邊舉動。」
⑥新加坡民眾對中國的態度
中國不僅得到了新加坡政府官員們的支持。與此同時,新加坡普通人民對中國的好感,也是不需要質疑的。
在外網「知乎」Quora上,就有人提出過疑惑:為什麼有那麼多新加坡人壓倒性地支持中國?他們不是應該像他們的國家一樣,在東西方之間更加平衡嗎?

與此相對應的,是皮尤研究調查中心去年對新加坡民眾進行的一項採訪。
調查結果顯示,相比較美國,更多新加坡人對中國持正面看法。更不要說,是法理上毫無疑義和問題的「一中」原則了。


圖源:海峽時報
新加坡總統不是「吉祥物」!
尚達曼此次的表態,是新加坡一直以來堅持的底線的延續。
說起來,這是尚達曼在去年9月1日當選新加坡總統後,首次以「國家元首」的身份出國訪問。
他的發言的權威性,是因為在新加坡,總統並不完全是一個「象徵性角色」,這個職位本身也有一定的實權。

圖源:CNBC
自1991年以來,新加坡憲法賦予了總統更多的酌處權。第一項便是監管國家儲備金的使用。
在新冠疫情爆發初期,新加坡前任總統哈莉瑪在聽取了新加坡副總理王瑞傑的報告後,分別簽了三次字,批准政府動用最多429億新幣的儲備金。
這幫助新加坡成功渡過難關。通過給民眾和商家補貼補助,盡全力保住了人民的飯碗。

哈莉瑪總統當時簽署的文件,圖源:CNA
其次,為了確保公共部門和政府公司保持公正,新加坡總統也有權否決政府委任或免除某些要職的決定。
這些要職包括大法官、最高法院法官、總檢察長、審計長、貪污調查局局長、武裝部隊總長、警察總監,以及公共服務委員會主席和成員等。

圖源:新加坡國防部
最後,新加坡總統也擁有針對《內部安全法》下的拘留令、貪污調查局的調查,以及《維持宗教和諧法令》限制令的否決權。
去年,新加坡交通部長易華仁被貪污調查局調查時,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就發表了一份聲明,用了「concurrence」(同意)一詞而不是「批准」(approval)一詞進行表態。
隱藏的未曾言明的深意是,如果李顯龍不同意貪污調查局的調查,那貪污調查局依然能夠通過請求總統直接立案,繼續開展調查。

當然,為了對總統權力進行一定程度的制約,新加坡憲法也規定了,總統在行使一些權力(比如批准動用國家儲備金)前,必須事先徵詢總統顧問委員會。
此外,新加坡國會只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選票,也可推翻總統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