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加坡發生了一起傷者在醫院急診部等了2-3個小時,後來演變成涉嫌辱罵護士,最後被控上法庭。後續來了!對新加坡護士警員爆粗口女子身份曝光,今早上法庭面控,認罪、道歉
該名女子不能理解為什麼自己等了這麼長時間卻沒有得到救治,這可能涉及到2個知識盲區:
(1)急診部是按照什麼標準來分診的?
(2)在急診部等多長時間才算久?

急診部是按照什麼標準來分診的
首先要先強調,急診部和一般的門診是不一樣的。根據新加坡中央醫院急診部的作業流程,登記完畢後(如果情況緊急,則是先評估狀況,登記可以後補),會有醫護人員上前評估,根據傷者的當下的狀況做分診。
在檢查了傷者的體溫、脈搏、呼吸和血壓等生命體徵後·,醫護人員會將傷者分為4個等級。
第一級(P1)
患有心血管疾病或已經失去意識的傷者會立即在復甦區(Resuscitation Area)得到護理。
病例:心臟病發作、嚴重受傷、嚴重出血、休克和嚴重哮喘發作。

第二級(P2)
傷者的情況嚴重,必須在醫院接受初步治療。他們的情況基本穩定,無法自行移動需要躺在擔架上。P2的傷者會被轉到重症監護區 (Critical Care Area) 接受治療。
病例:嚴重骨折、中度損傷、嚴重腹痛及其他嚴重內科疾病。
第三級(P3)
傷者的病情相當穩定且能夠自行行走。
病例:扭傷、輕傷、輕微腹痛、嘔吐、皮疹和輕度頭痛。
第四級 (P4)
舊傷或長期病症,如慢性關節疼痛、慢性皮疹、長期流鼻涕、陳舊疤痕,並不適合到急診部就醫,會被建議前往一般家庭診所接受治療。
在什麼情況下應該前往醫院急診部,請參考以下列表。

在新加坡急診部一般要等多久?
傷者的急診部等候的時間絕對是和病情的嚴重程度成正比。如果是被列入P1等級,哪怕是等上一分鐘都嫌久;如果是被列入P3等級,就算是等個3到5個小時也不算多。
有網友表示,有次自己眼睛腫到無法睜開,到中央醫院登記後等了20分鐘,才見到負責分診的醫護人員,再等了近2個半小時才見到醫生。而另一位臉部嚴重腫脹的,10分鐘就接診,半小時內就安排打針吃藥並備好病床了。
醫院急診部,從來沒有先到先得,先搶先贏這一說。

在新加坡兒童如何看急診?
家長擔心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不過據統計,超過80%的兒科急診都不屬於緊急病症,應當看門診而非急診。而這個狀況既不是中國獨有,也不是兒科專享。新加坡中央醫院曾統計過,前來看急診的病患中,六成不需要急診。醫療資源一定是先服務於危重緊急的病症,那麼非緊急的病人只能等待。
可是有時候,一些看似病情並不嚴重的病患會優先得到處理。一位家長因為孩子流感後精神不好,便帶上了孩子到醫院,分診時護士發現孩子血壓偏低,進行通報後一下子來了好幾個護士,半個小時就推入病房了。

關於急診科更常見的兒童病患,請家長們熟悉ABCD法則。
A——Airway
呼吸道阻塞
B——Breathing
呼吸聲音又粗又急,喘息聲重,呼氣和吸氣看起來一樣困難。
C——Circulation
包括外傷導致的大量失血和嘔吐、腹瀉導致的嚴重脫水。
D——Disability
出現昏迷或抽搐,包括高熱時的驚厥。高熱驚厥通常沒有什麼危害,但首次出現時應當立即就醫以排除其他嚴重疾病的可能。

如果發生意外或有嚴重外傷,當然要立刻去醫院。不過一般看起來讓人心焦的情況,包括耳朵感染,單純高燒,甚至嘔吐、腹瀉(不脫水/不吐綠水)等等,可以先給予一些退燒、止痛藥物等護理,等到第二天看家庭醫生。這種情況去醫院,往往也要好幾個小時才能看上醫生。
但是要注意的是12周以下的嬰兒出現任何異常時(包括異常的苦鬧),都應當去看急診。由於嬰兒免疫系統仍然很弱,小疾病可能會迅速加重;或者一些先天性的心臟或消化道疾病在剛出生時未明確的,到這時可能會表現出來。
希望這篇文章能夠讓大家更加了解醫院的分診制度,知道什麼時候該上急診,什麼時候只要到附近的診所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