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從明年1月1日起,零售餐飲業者如果要允許顧客帶著寵物在戶外用餐區堂食,只要他們沒有提供寵物餐食,就不再需要另外向新加坡食品局申請批准。
預料,這項措施每年會讓大約40家餐飲業者受益。
食品局發表文告說,目前,所有零售餐飲業者如果要允許顧客帶著寵物堂食,都必須把執照換成寵物餐廳(pet cafe)執照。
食品局經評估後,認為寵物在戶外用餐區構成的食品安全隱患和人畜共患疾病傳播風險不大,而現有零售餐飲業者須遵守的食品安全規定足以緩解風險。
不過,那些有意在為顧客提供餐飲以外,也為寵物提供餐食的零售餐飲業者,仍舊需要向當局申請寵物餐廳執照。這是因為業者同時處理人類和寵物的食物,可能引致食物交叉污染,所以食品局規定這類業者須符合額外的食品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