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與七個陸路警區於2025年4月4日至17日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期間共逮捕201名男性及92名女性,年齡介於15至79歲,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涉嫌充當詐騙集團成員或「錢騾」。初步調查顯示,這批嫌犯涉嫌參與超過920宗詐騙案件,主要涉及假冒親友、投資詐騙、求職詐騙、電商詐騙、假冒政府官員及租房詐騙等,受害民眾累計損失逾963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是否觸犯《刑法》第420條文的「詐騙罪」、《防止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的「洗黑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文「無執照提供支付服務」。根據相關法律,詐騙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洗黑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在新加坡無執照經營任何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罰款12萬5000新元、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絕不姑息,一經查實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為他人提供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一旦帳戶被用於非法活動,即便不知情也可能被視為共犯,須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更多防詐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詐專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4月17日 晚上10時5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