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知道女兒被兒子強姦卻知情不報,於周四被判坐牢54個月。 (《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兒子多次非禮強姦小8歲的妹妹,母親雖抓包但都僅提醒「她是你妹妹」,事後因知情不報被控,被判坐牢54個月。
《新明日報》早前報導,一名20歲的華族青年短短4個月內三次強姦12歲妹妹,2020年被判坐牢11年半鞭打7下。
兩人的母親(現年45歲)事後因知情不報,於昨日被提控。 她面對5項控狀,指她知道女兒被兒子性虐待,卻沒舉報兒子,放縱他繼續干案。
案情揭露,被告曾在2010年看見當時13歲的兒子全裸地抱著下半身一絲不掛的5歲女兒,之後甚至發現女兒內褲有精液,被告因此質問兒子是否非禮妹妹。
主控官早前指,即便被告一再發現兒子錯誤的行為,卻沒有確保他不重犯。 她不僅沒有確保兒子和女兒不睡同一張床,還於2017年6月讓已20歲的兒子和12歲的女兒同床。
某天,被告被兩人的動靜吵醒,掀開被子見兒子強姦女兒的行為,卻又只是提醒兒子那是他的妹妹。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身為加害者和受害者的母親,理應阻止兒子的行為,並且保護女兒。
法官指出,由於被告沒制止兒子的行為,如今女兒得一輩子承受被侵犯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