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難道能這樣嗎?
有個網民在小紅書上詢問說:
是不是申請新加坡公民 一定要公司的letter of employment?
我在這間公司只做了一年半,老闆不願意幫我寫letter of employment,該怎麼辦?
其實根據新加坡法規,新加坡僱主是沒有義務幫你寫沒錯!但是這💯不會影響你申請PR或者公民申請,完全沒有問題。
在這狀況之下,可以寫信給MOM告知,會給你另一個表格填寫即可。
另外,其實拿letter of employment並不困難,很多公司都已經是線上自動申請,直接線上點擊letter of employment就可以把工作狀態存擋下來。
也可以嘗試跟公司HR索取,並不用透過公司老闆。

找MOM投訴啊
僱傭證明信必須要給員工,沒權利拒絕的
僱傭法95(2)條,僱主必須給啊。
這個沒有做滿三年這一說,就算做半年也要給的
我不明白?為什麼不能寫?只是單純不想寫?那就你幫他寫好之後,他簽名就可以了。還是說不能寫?
其實沒有理由不願意簽的,辛苦了面對這樣的公司。
別浪費時間了,直接丟信。
這個letter不管你是申請PR還是公民都不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