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外國人,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您可能有資格申請永久居留:
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 (PR) 的配偶
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在與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合法結婚的情況下出生,或已被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合法收養
新加坡公民的年邁父母
就業准證或 S 准證持有人
在新加坡讀書的學生
新加坡的外國投資者。
注意:ICA 會考慮個人與新加坡人的家庭關係、經濟貢獻、資格、年齡、家庭概況和居住時間等因素,以評估申請人為新加坡做出貢獻和融入我們社會的能力,以及他或她的承諾在新加坡紮根。
永久居民是指獲得永久居留身份的外國人,允許他/她永久居住在新加坡。15 歲及以上的永久居民將獲得新加坡藍色身份證 (IC)。如果永久居民希望以永久居民身份出國並返回新加坡,則永久居民必須持有有效的再入境許可證。
如果您是新加坡的外國投資者,您可以根據全球投資者計劃在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申請永久居留權。
根據《入伍法》,所有男性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除非獲得豁免,都必須服務於國民服役(NS)。完成全職 NS 後,他們將成為戰備狀態的國民服役人員 (NSmen)。NSman 的義務將在 50 歲(軍官)或 40 歲(其他軍銜)時結束。
在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計劃或投資者計劃下獲得 PR 身份的主要申請人可免於 NS。
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國學生或其父母擔保的男性申請人必須在年滿 16.5 歲時註冊 NS,並將在年滿 18 歲時儘早安排入伍。MINDEF 允許學生在被要求為 NS 服務之前獲得達到「A」級證書、理工學院文憑或同等學歷的教育資格。他們在完成此類課程後或年滿 18 歲後儘早入伍,以較晚者為準。無論此類研究是否已經開始,MINDEF 不准許延期大學學習。所有男性申請人都必須訪問www.cmpb.gov.sg在繼續申請之前,了解有關 NS 延期、入伍前流程和出境許可要求的信息。
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且以前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的男性,無論根據何種計劃授予其永久居民身份,都有可能被徵召入伍。
在未服務或完成全職 NS 的情況下放棄或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將對任何立即或將來在新加坡工作、學習或生活的申請,或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請產生不利影響。在未服務或完成全職 NS 的情況下放棄或失去其 PR 身份也可能對家庭成員或擔保人提出的任何立即或將來的再入境許可續簽申請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