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21歲男子,原因是在公共場所攜帶攻擊性武器。
2026年7月27日凌晨約4時48分,警方接報稱在 Selegie Road 發生一起糾紛,一名男子持有類似棍狀的物體。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在襯衫後方隱藏了一把40厘米長的長刀。隨後,他在與另外三名人士發生爭執期間,涉嫌取出該刀並向對方揮舞,之後才離開現場。所幸此次事件未造成人員受傷。
通過廣泛的地面走訪以及警方攝像頭的協助,中央警區的警員成功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並將其逮捕。該男子此前丟棄的長刀隨後在 Middle Road 被警方找回。
該男子將於2026年8月1日在法庭被起訴,罪名是根據《1958年腐蝕性及爆炸性物質與攻擊性武器法》第6條,在公共場所攜帶攻擊性武器。該項罪行最高可判處3年監禁,且必須處以不少於6下的鞭刑。
警方對這種公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眾福祉的行為表示嚴厲譴責,並強調將毫不猶豫地對那些藐視法律的人採取堅決行動。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7月31日 @ 下午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