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投資者計劃 GIP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簡稱GIP),是新加坡經濟發展局2005年推出的一項投資移民計劃,申請人只需在新加坡投資一定金額,就可申請永居。據聯合早報報道,2020年至2022年間,有約200名海外投資家通過全球投資計劃(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簡稱GIP),申請成為了新加坡永久居民。
今年2023年,新加坡經濟發展局3月2日宣布最新規定,收緊全球投資者計劃(簡稱GIP),大幅提高投資移民門檻。新條例從3月15日起生效。
目前,外國人想通過這個計劃獲得新加坡PR(永居)有三個方案,這三個方案均有調整。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看看新的變化有哪些吧~
NEW
投資金額
GIP 申請資格 Who can apply?
準則.1
資深企業主
a) 您必須擁有不少於三年的創業與經商經驗;以及
b) 您所經營的公司過去一年的營業額必須達到不少於新幣兩億元,並且過去三年的年均營業額必須達到不少於新幣兩億元;以及
c) 如果您的公司屬於私人所有,您必須持有至少30%的股權;以及
d) 您的公司必須屬於附錄B行業列表中至少一項。
準則.2
下一代企業主
a) 您的直系親屬必須持有您申報本計劃的公司不少於30%的股權,或是最大股東;以及
b) 該公司過去一年的營業額必須達到不少於新幣五億元,並且過去三年的年均營業額必須達到不少於新幣五億元;以及
c) 您必須是該公司的核心管理層 (例如:高管、董事會成員); 以及
d) 該公司必須屬於附錄B行業列表中至少一項。
準則.3
快速增長企業創始人
a) 您必須是一家估值不少於新幣五億元的公司創始人及最大個人股東之一;以及
b) 您的公司必須有知名的風險投資公司或私募股權公司的投資;以及
c) 您的公司必須屬於附錄B行業列表中至少一項。
準則.4
家族理財辦公室負責人
a) 您必須擁有不少於五年的創業、投資或管理經驗;以及
b) 您必須擁有不少於新幣兩億元的可投資資產凈額。
(備註:可投資資產凈額包括除房地產外的所有金融資產, 如銀行存款、資本市場產品、 集體投資計劃,人壽保險保單及其他投資產品所繳的保費。聯繫新加坡將保留評估申請人凈投資資產合適性的權利。)
備註:準則1,2和3均適用於方案A,B,C;準則4僅適用於方案C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的審批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01
申請人將完整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申請表格 (包括電子版與列印本)提交給新加坡經濟發展局
02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邀請申請人參加面試
03
申請人若符合評估標準, 將收到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所發出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原則上批准函 。該批准函的有效期限為六個月
04
申請人必須在原則上批准函的六個月有效期內落實在申請表格里所承諾的投資
05
落實投資之後,申請人必須將有關證明文件(如:股權證書的認證副本、銀行對帳單,及其它法律文件)與投資條款和條件的保證書提交給新加坡經濟發展局
06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確認有關證明文件之後,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將向申請人發出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最終批准函
(方案C申請人須在最終批准函簽發日的十二個月內證明自己已將不少於新幣五千萬元投入規定的投資類別里)
07
申請人必須在獲取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最終批准函的十二個月內辦理相關手續,正式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