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1月3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判了一起令人髮指的性侵案件。一名69歲男子因長期強姦和性侵犯繼孫女,被判處20年監禁。

受害女孩今年已經18歲,案件發生在2016至2017年,女孩被侵害時才不到10歲。
女孩的身世本就坎坷。她的親生父親自2010年起就在監獄服刑,且從未見過自己的生母。她的生活主要由祖母照料,而時年69歲的男子,是祖母的前夫。
多年之後罪行才得以曝光
2020年,女孩因自殘行為被校方輔導員注意,經過疏導她才將自己被虐待的情形告知輔導員。
學校得知情況後上報給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兒童保護服務處(CPS)。
一個月後,校方工作人員和CPS官員前往女孩家中,告知其祖母事件經過。
受害者於2020年8月31日報警,3天後,其繼祖父被捕,並一直被還押。
噩夢的開始
女孩的祖母與該男子本已於2000年離婚,在2008年復婚後,該男子搬進了她們的家。三口人住在一個房間,而另一個房間用來出租。
在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近兩年的時間裡,其繼祖父至少對女孩實施了9次性侵犯。他選擇的時機都是祖母不在家的時候。
有一次,女孩的祖母和朋友外出聚會到半夜,繼祖父獲得與女孩獨處的機會,當時女孩在床上用繼祖父的手機看視頻,男子趁機對其實施了性侵。
還有一次,這名男子邀請朋友到家裡喝酒,祖母恰好外出。等朋友走後,他走進房間,將女孩拉到地板上的床墊上強姦了她。
值得慶幸的是,2019年12月,女孩的祖母和該男子再次離婚,這讓他搬出了這個家,無法再對女孩造成進一步的侵害。
法庭判罰
在前天(11月3日)的宣判中,這名69歲的男子承認了一項強姦罪和一項性侵犯罪,另有12項指控在量刑時一併考慮。
法官在宣判時稱其「邪惡的行為」剝奪了受害者的童年,給她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創傷。
據精神科報告顯示,受害人從小學五年級開始自殘,且有被動自殺的傾向。她的創傷症狀包括持續的侵入性記憶、想起事件時的痛苦以及不恰當的自責。
由於該男子犯案時已經超過50歲,按照新加坡法律不能被處以鞭刑。檢方也沒有要求用額外的監禁來代替鞭刑。
在法庭上,該男子沒有聘請律師,他請求法庭寬大處理,提出想回馬來西亞和家人團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