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發表文告透露,政府將在4月7日或之前於國會上立法,規定房地產業主有責任把房地產稅回扣全額轉給租戶,以確保企業在艱難期間得到這筆回扣。
業主也必須按照指定時間表,及時給予回扣。業主在這麼做時,不可附加其他條件。

如果業主和租戶之間因此發生糾紛,將由一個估價檢討小組負責處理。
業主如果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沒有將回扣全額轉交租戶,可算違法。
副總理強力籲請業主通過減租的方式讓租戶能夠從中受惠,政府感激已經這麼做的業主,一些業主給予的減租幅度甚至超出產業稅的回扣額,進一步協助租戶分擔。

符合資格的商業房地產可獲得100%房地產稅回扣。多個大型商場業主表明將把回扣全額轉給租戶,但仍有商家反映,一些業主對於租戶發出的租金回扣請求無動於衷。即將新增的條例將確保他們必須這麼做。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王瑞傑指出,業主與租戶之間存在雙贏關係,若租戶取得良好表現,業主也將從中受益。

部長王瑞傑呼籲所有人負起責任,並出一份力互助彼此。
